交通民警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有哪些职权?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是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交通民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所具有的职权是: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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