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行为行政诉讼法管理吗?
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这是一种形式意义上的行政行为,但实质意义上则为司法行为。公安、国家安全机关行使职权具有双重性质,这里的刑事诉讼行为不受行政法规则调整和支配。
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监狱行使刑事诉讼职权的行为不可提起行政诉讼诉。
2.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实施的必须是有法律依据和授权目的的行为。
3.公安机关既是刑事侦察机关,又是行政管理机关。
【提示】注意区分一个公安干警的行使职权行为是行政行为,还是刑事司法行为,决定救济途径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还是请求司法赔偿程序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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