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2016年12月15日15:04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借款合同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所称“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是指债权人有催收逾期贷款的意思表示,同时债务人签字或盖章认可并愿意继续履行债务。

  相关阅读:

  借款合同如何规定利息支付?

  借款合同如何规定利息支付? 1. 利息支付时间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内容或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更多]

  借款合同的一般规定是怎样的?

  借款合同的一般规定是怎样的? 1.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更多]

  起诉只写继续履行合同 该请求能否支持

  中国法院网玉林法院 邝鑫森 【案情】: 2014 年 4 月至 5 月,原告曾某某、陈某某、张某、廖某某分别与被告广西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建造的位于玉林市玉东新区某花园商品房,交房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 1 日前。合同约定……[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合同诉讼知识排行榜
合同诉讼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