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鉴定的时限是几天?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相关阅读:
海东交通事故律师推荐:马德良律师
海东交通事故律师推荐:马德良律师 手机号码:18209729129 执业证号:16321201410736547 执业机构:青海爱明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 债权债务 行政诉讼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邮 箱:965410112@qq.com 律师简介 马德良律师,1981年1月出生,中……[更多]
新乡交通事故律师推荐:武良明律师
新乡交通事故律师推荐:武良明律师 手机号码:13938753404 执业证号:13938753404 执业机构:河南博苑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地 址::获嘉县同盟大道西段博苑律师事务所 邮 箱:635107042@qq.com 律师简介 武……[更多]
临沂交通事故律师推荐:孙键律师
临沂交通事故律师推荐:孙键律师 手机号码:13355020915 执业证号:13713201010252489 执业机构: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 公司法务 刑事辩护 邮 箱:894691192@qq.com 律师简介 孙健,1970年6月生,汉族,山东省莒南县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