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抵押担保 > 担保动态 >

担保有哪些分类?

2016年12月16日15:47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担保有哪些分类?

  通常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1、一般担保

  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即借款人到期不还款时,债权人必须先通过诉讼或仲裁要求借款人还款。只有在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连带担保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保证合同中没有写明是哪种担保模式,则默认为是连带担保。

  相关阅读:

  房地产抵押担保中有关抵押权的效力使之怎样的?

  房地产抵押担保中有关抵押权的效力使之怎样的? 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以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同时抵押,但仅就其中一项办理了抵押登记,该抵押权效力如何确定,存在不同观点: (1)抵押合同及抵押权均不生效。理由是:基于担保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城……[更多]

  抵押担保要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抵押担保要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抵押担保应注意的问题一:抵押财产是否已经出租。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又抵押的,抵押权不能对抗租赁权。《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担保公司抵押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担保动态知识排行榜
担保动态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