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有权利继承遗产吗?
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
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
当然,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另一方,则生存的一方完全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
相关阅读:
枣庄婚姻家庭律师推荐:皮庆汉律师
枣庄婚姻家庭律师推荐:皮庆汉律师 手机号码:15069469595 执业证号:15069469595 执业机构:山东隆远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邮 箱:dongyunyan@163.com 律师简介 山东隆远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专家团队现有3位律师,由隆……[更多]
遂宁婚姻家庭法律工作者推荐:李光(法律工作者)
遂宁婚姻家庭法律工作者推荐:李光(法律工作者) 手机号码:15882527766 执业证号:15113200610535708 执业机构:凯旋法律服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抵押担保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地 址:遂宁市南津路13号〔南转盘〕 邮 箱:582958259@qq.com 基本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