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还没生效时能强制对方履行义务吗?
可以。案件的审判需要相当一段时间,如果必须等到判决生效才强制对方履行义务,可能会使某些当事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造成无法克服的严重影响,因此,确立了在判决生效之前强制对方履行义务的制度,即“先予执行”。
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案件主要有: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劳动报酬的;情况紧急的,比如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用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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