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时评】“杀医声明”,体现出医患的暴力冲突!

近日,某个患者家属在手术室外写下了戾气十足的“杀医声明”:“如果主刀医生没把我哥的手术做好,明年今天就是他的祭日”。截图在网上传开,一语引发众怒,虽然这位家属事后在朋友圈里进行解释并公开道歉,但勉强致歉只是聊胜于无,这种赤裸裸的威胁再一次触动了医护人员的痛点。[详细]

律师点评
《治安管理处罚法》更明确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在网上发布“杀医声明”,实际上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而对于这种行为,显然不能道歉了事,还需进一步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帮说法
近年来,国内出现了一系列针对医生群体的恶性案件,从而造成医务人员职业风险叠加,人人自危和惊恐不已。医患暴力冲突呈井喷式爆发,就与这种可怕的戾气有关。出了医疗纠纷不依法维权,医闹索赔甚至暴力伤医杀医,何况有些根本不是医疗事故也动辄迁怒医生,须知,医学从来不是无所不能的
那种治不好病就动辄怪医生的观念必须改变,必须营造一个让医护人员安全且有尊严的环境,严惩暴力伤医杀医者,哪怕玩笑恐吓也不行!
相关法规
一般的恐吓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处以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相关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而情节较严重达到刑法情形的,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
(一)处以治安处罚的恐吓行为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处以刑事处罚的恐吓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以寻衅滋事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