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又同居能分割财产吗

2017年02月28日13:46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离婚后又同居能分割财产吗

  我和丈夫于2000年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归丈夫所有,孩子由丈夫直接抚养,我不再支付抚养费。但离婚后由于种种原因我并没有离开家,一直还是和丈夫、孩子生活在一起,实际上就像没离婚一样,这期间我和丈夫还像以前一样一起做生意、忙家务等。就这样6年过去了,现在我必须要和丈夫分开了。请问,我还可以要求分割财产吗?

  答:首先要纠正你的一个说法,你所谓的“丈夫”在法律意义上已经不是你丈夫了,应称之为你的前夫。你和前夫之间自你们在法院调解离婚之日起夫妻法律关系就已合法解除,之后虽然你们依旧还像以前一样在一起共同生活,但在法律意义上只能认定是同居关系,而不能认为是复婚或者原夫妻关系的延伸。对于此种情况,同居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分割财产,但只能要求分割当事人在同居期间共同创造或共同合法获取的财产。具体你的情况,你只能要求和你前夫分割自2000年你们离婚之后又在一起共同创造的财产,而不能再要求对你们离婚之前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相关阅读:

  关于同居者分割财产流程

  关于同居者分割财产的流程 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 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第二步,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 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开始共同生活……[更多]

  非法同居法律认定

  非法同居的法律认定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更多]

  2017年湖北武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损害赔偿是怎么样的

  一、离婚赔偿的法律依据 《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夫妻一方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 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之一的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赔偿的计算标准 《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第28条规定,《婚姻……[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最高法:对暴力杀医、报复医生亲属等犯罪从严惩处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同居纠纷知识排行榜
同居纠纷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