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最常见的25个细节法律问题

2017年03月16日14:04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订立合同最常见的25个细节法律问题

  1、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有效力吗?

  答: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

  2、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力?

  答:合同印章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当事人为企业法人的,使用企业公章或合同章即可,如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使用名章即可。如适用财务章等其他领域专用章订立合同的,在能否客观体现订立合同时盖章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点上容易产生争议。

  3、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章是否有效力?

  答: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均是有效的,并不规定签字一定要配合盖章,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带未加盖企业公章,原则上说也是有效的。但是存在效力瑕疵,易引发法律风险较大。因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权利订立合同,如没有加盖企业公章,则易被认为相关合同行为是个人行为而非企业的行为。

  4、合同当事人一栏的填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答:合同一方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尽量写明身份证号,以避免发生对自然人身份的争议;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法人的,要写清企业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与企业法人签约的,不能只在合同当事人栏中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名字,以免导致合同相对方不明确。

  5、是否只有书面的合同才有效力?

  答: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转让合同、长期的租赁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6、合同中涂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力?

  答:如单方对合同进行涂改,以改变了原有合同约定的,则改变的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

  7、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有什么风险?

  答: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实务合同关系中多存在格式条款,如出卖方的销售合同条款、出租人的租赁合同条款等。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易被认定为无效。法律规定,如果格式条款存在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如果企业利用制定格式条款的优势而将条款制定的极其不公平,使相对方无法保护权益的,很容易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8、合同中打印的部分和手写的部分有冲突的,以哪个为准?

  答:如果打印的部分是事先制定好的格式条款(为重复使用而定制的),那么手写的部分与打印的格式条款相冲突的,应当以手写的部分为准,因为手写部分更能反映双方当事人的真是意思表示。

  9、签合同之前有口头约定,签合同时出于信任没有认真校对合同条款,合同叙述与口头约定不一致,导致被骗,如何维权?

  答: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可以变更或撤销,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口头约定而非正式合同,则可向法院申请变更相应的合同条款。

  10、什么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1、回扣条款是否有效?

  答:回扣是指在商品或者劳务买卖中,卖方从买方支付的价款中退回给买方或者买方经办人的款项。

  不存在合法的回扣,收受回扣都是违法的。《刑法》第163条第2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公司、企业、单位人员受贿罪论处。《刑法》第385条第2款也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12、合同是不是只要签字即生效?

  答: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大多数合同成立时即生效,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应按规定,如抵押合同登记后才生效。另外当事人如果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条件成就的合同才生效。

  13、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什么区别?

  答:合同成立不代表合同生效,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合同即成立,但是合同是否生效却要满足更高的条件,合同的成立是第一步,合同的生效是第二步。

  14、合同相对方提出签约人员没有公司授权,是个人行为而非公司行为,应如何维权?

  答:涉及到民法上的表见代理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而另一方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如被公司辞退的部门经理持公司合同章签订的合同,应由公司承担相关合同责任。

  15、无效的合同、撤销的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答: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自始无效,即自成立以后都无效。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16、打收条应当注意什么?

  答:①确实收到钱款或物品后再出具收条;

  ②写明收到款项的大小写,收到物品的确切名称等基本信息;

  ③写明所收款项或物品的来源,如“收到XX公司支付的”;

  ④写明所收款项或物品的用途,如“收到第一期货款”。

  17、什么是先履行义务?

  答: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需要先履行的一方负有先履行义务。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的内容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18、签订合同后,对方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都发生更换,能否主张终止合同?

  答: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19、合同中负有义务的一方能否让他人代为履行合同义务?

  答:合同中负有义务的一方请求他人代为履行义务的,是一种债务转移的行为,这种代为履行义务的行为法律是允许的,但必须经过债权人也就是合同相对方同意。

  20、什么是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

  答: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一般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但租赁合同中延迟或拒付租金的,保管合同中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为1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诉讼时效为4年。

  21、在合同中应该怎样约定争议处理条款?

  答: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还规定,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22、合同中是该约定违约责任还是该约定赔偿损失?

  答: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3、因违约造成损失的,是否包括间接损失?

  答: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就是指违约行为造成的直接财产的减少,如标的物的灭失、减少、毁损等。间接损失是指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所产生的损失。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间接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式,对约定的间接损失应当赔偿。

  24、产品销售合同中质量标准应如何确定?

  答: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应从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5、借款合同中约定将借款人名下的财产抵押在出借人处,如不归还则抵押物归出借人所有,效力如何?

  答:根据《担保法》和《物权法》的规定,这种抵押条款是无效的。实践中常见的抵押条款分为抵押和质押,抵押即不转移对抵押物品的占有,质押则指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为:

  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明确规定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对于以不动产或车辆等抵押的,还要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才能生效。

  相关阅读:

  合同原件和扫描件的法律效力有什么不一样?

  合同原件和扫描件的法律效力有什么不一样? 一、合同原件的法律效力 合同原件是指经双方当事人合议一致后签字或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文本,合同原件是合同法规定的 书面形式中最具有法律证明力的一种,合同原件在证据学上可被认定为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是一种……[更多]

  网络婚姻具有法律效应吗

  网络婚姻有法律效应吗 近年来,颇为流行的网络婚姻有三种状态:一是某些人利用网络的形式举行结婚仪式结成合法而真实的婚姻关系;二是双方通过网络结识并结合的婚姻;三是真实的婚姻以外的一种虚拟的、只存在于网上的、精神上的所谓婚姻。而第三种状态下的婚姻……[更多]

  非法同居之法律认定

  非法同居的法律认定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更多]

  【法帮时评】让法律拔取暴力执法的爪牙!

  【法帮时评】让法律拔取暴力执法的爪牙! 路遇城管人员执法,家住武汉市硚口区长丰街的刘先生拿出手机拍照,不料换来一顿围殴。武汉市作风巡查组介入调查,并对这一事件通过电视曝光。经医院诊断,刘先生肋骨断裂、右眼突出。今天,记者从武汉市硚口区委宣传……[更多]

  收养关系无效的法律后果

  收养关系无效的法律后果 收养法相关规定,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据此,当事人要求确认收养行为无效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收养行为被法院确认无效的,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同时,1999年民政部颁布的《中国公民……[更多]

  法律是否认可亲子鉴定?

  法律是否认可亲子鉴定? 法律认可亲子鉴定 市民陈先生向记者咨询,邻居们都说自己与女儿长得不像,再加上自己常年出差,他因此怀疑妻子有外遇。一次偶然的机会,陈先生还发现了妻子与他人幽会的证据。但去年陈先生在提出离婚时,妻子不同意他与女儿进行亲子鉴……[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订立合同最常见的25个细节法律问题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合同诉讼知识排行榜
合同诉讼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閻戣姤鍤勯柛鎾茬閸ㄦ繃銇勯弽顐粶缂佲偓婢跺绻嗛柕鍫濇噺閸e湱绱掗悩闈涒枅闁哄瞼鍠栭獮鎴﹀箛闂堟稒顔勯梻浣告啞娣囨椽锝炴径鎰﹂柛鏇ㄥ灠閸楄櫕淇婇妶鍌氫壕婵炲瓨绮撶粻鏍箖濡ゅ啯鍠嗛柛鏇ㄥ墰閳规稓绱撻崒姘毙$紒鑸靛哺閹即顢欓柨顖氫壕闁挎繂绨肩花鎾煛閳ь剚绂掔€n偆鍘卞銈嗗姦閸嬪嫭绂嶅Δ鍐<閺夊牄鍔庣粻鐐存叏婵犲嫮甯涢柟宄版嚇瀹曘劍绻濋崒娑欑暭闂傚倷鐒﹂幃鍫曞磹閺囥垺鐓€闁挎繂鎳愰弳锔界節闂堟冻鍔熼柣銈傚亾婵犵數鍋為崹鍏笺仈閹间礁鐤炬い蹇撶墛閳锋垿鎮归幁鎺戝婵炲懏鍔欓弻鐔煎礄閵堝棗顏�

婵犵數濮烽弫鍛婃叏閻戣棄鏋侀柟闂寸绾剧粯绻涢幋鏃€鍤嶉柛銉墮缁狙勪繆椤愩垻浠涙俊鐐舵椤曪絾绂掔€n€晠鏌ㄩ弴妤€浜鹃梺鍛婃煥閹冲酣鍩為幋锔藉亹閻犲泧鍐х矗闂備胶顢婂▍鏇㈠礉濡や胶鐝堕柡鍥╁枂閸嬪懘鏌涢幇銊︽珖闁告ḿ鏁婚弻锝嗘償閵忊懇濮囩€光偓閿濆牊纭剁紒顔碱煼楠炴ḿ绱掑Ο杞扮紦婵$偑鍊栭悧妤冪矙閹达箑鐓濋柡鍥ュ灪閻撴瑦銇勯弮鍥т汗缂佸鍎ら〃銉╂倷閸欏鏋犲銈冨灪閻╊垶寮幇鏉垮耿婵炲棙鍤╅妷褏纾介柛灞剧懆閸忓矂鏌ц箛鎾诲弰鐎规洩缍侀崺鈧い鎺嶈兌缁犳儳顭跨捄渚剳婵炴彃鐡ㄩ妵鍕閳ュ啿鎽垫繝纰夌磿閺屽藝椤曗偓閺屾稓鈧綆鍋呭畷宀勬煛娴g懓濮堥柟顖涙煥閳规垿宕煎┑鍡樼槗闂傚倷娴囬褏鎹㈤幇顔藉床闁瑰濮甸弳婊堟煥閻斿搫孝缂佺姵鐗滈幉鎼佹偋閸繄鐟ㄩ梺缁樺姇閿曨亜顫忓ú顏勫瀭妞ゆ洖鎳庨崜鏉款渻閵堝懘鐛滈柟鍑ゆ嫹,闂傚倸鍊搁崐宄懊归崶褏鏆﹂柛顭戝亝閸欏繒鈧娲栧ú锔藉垔婵傚憡鐓涢悘鐐额嚙閸旀岸鏌i妶澶岀暫闁哄矉绲借灒闁告繂瀚ˉ婵嗏攽閻愭潙鐏熼柛銊︽そ瀹曠數鈧綆鍓涘Λ顖炴煛婢跺鍎ユ俊鍙夋そ閺岋綁顢橀悤浣圭暥闂佸疇顫夐崹鍧楀春閵夆晛骞㈡俊銈呭暕濞n喗绻濋悽闈涗粶闁归攱鍨瑰濠囧锤濡も偓缁犳煡鏌曡箛銉х?闁荤喎缍婇弻宥堫檨闁告挾鍠庨锝囨嫚濞村顫嶉梺闈涚箳婵兘顢欐繝鍥ㄢ拺閻熸瑥瀚崝銈嗐亜閺囥劌寮€规洘鐟╅弫鎾绘偐閸愭祴鍋撻崹顐ょ闁割偅绻勬禒銏ゆ煛鐎c劌鈧繈寮诲☉婊呯杸闁哄倸妫禍顏堛€佸鑸垫櫜濠㈣埖蓱閺咁亪姊洪柅鐐茶嫰婢ф挳鏌e☉鍗炴珝鐎规洖宕埥澶娾枎濡椿妫冮梻鍌欑閸氬骞冮崒姘犵細鐟滃繒鍒掗鈽嗘Ь缂備浇椴哥敮锟犮€佸▎鎾村€锋い鎺嶇劍閻︽捇鏌f惔銏╁晱闁革綆鍣e畷鎶芥晲婢跺苯绁﹀┑顔姐仜閸嬫挾鈧娲樼划宥囩箔閻斿摜绡€闁告洦鍋嗛崫锟�

提示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