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离婚时孩子会判给男方或女方的情形有哪些?

2017年04月06日11:00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婚姻家庭】离婚时孩子会判给男方或女方的情形有哪些?

  不管男方女方,在离婚时容易对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那么女方与男方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呢?会判给男方或女方的可能性较大的情形各有哪些呢?请看下文:

  一、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的情形

  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攻略是什么?首先,女方要了解在哪些情况下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其次,在某些情形下,可以要求把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判给自己;最后通过搜集证据支持自己获得抚养权。

  (一)一般情况下:

  1、哺乳期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对女方最有利的条件,一定要派上用场。

  2、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3、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4、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5、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6、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二)特别情况:女方要求两周岁以上孩子判给自己的情形: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女方可以要求判给自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女方可以寻找证据支持自己获得抚养权: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女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

  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因此,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二、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比较大的情形

  (一)一般情况下:

  1、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男女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5、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6、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二)特别情况下:男方可主张2周岁以上孩子判给自己的情形: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判给自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关于孩子抚养,法院一般会考虑这些因素:

  (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相关阅读:

  离婚不容易!一方不同意,什么条件法院才会判离?

  概要:单方起诉离婚,没有足够的证据让法院判决离婚很难。什么条件才能让法院强行判决离婚? 协议离婚很容易,但如果就离婚问题协商不成,需要诉讼解决,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往往会判决不准离婚。俗话说“宁拆一座庙,不破一桩婚”,从司法实践来……[更多]

  离婚案件也有管辖权的,别白跑一趟

  离婚案件也有管辖权的,别白跑一趟 一、离婚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更多]

  2017离婚了房产怎么分?

  2017离婚了房产怎么分? 结婚的时候,我们当然是抱着白头偕老的想法去的。不过婚前财产和共同财产还是要弄明白,以降低因为财产互撕的可能性所以不管是婚前或婚后,你都有必要看一看,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更多]

  家庭暴力在离婚诉讼中对子女抚养的影响

  家庭暴力在离婚诉讼中对子女抚养的影响 在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权归属时,应当将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即子女利益最大化作为原则。在就与父母中哪一方共同生活的问题征询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意见的同时,应当……[更多]

  一定要在户口地办理离婚吗?异地离婚怎么进行

  一定要在户口地办理离婚吗?异地离婚怎么进行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至于两种离婚途径或者方法有什么优劣,其实各有各的好处,也各有各的不足。针对协议离婚,简单、方便、快捷。如果证件齐全,当天可以办理完毕,结婚证书即可换做离婚证书。针对……[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一定要在户口地办理离婚吗?异地离婚怎么进行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离婚条件知识排行榜
离婚条件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