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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帮时评】放生“生态杀手”被罚

2017年04月24日10:59        李哲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时评】放生“生态杀手”被罚

  

近日网络热议的“爱心团队到云南西双版纳放生‘生态杀手’鳄龟”事件有了新进展。记者23日从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获悉,目前,被放生的鳄龟已被找到,放生鳄龟的杨某、汪某等相关人员已全部到案,将面临处罚。4月1日,有网友在微博上称,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成都来的爱心团队将一只疑似鳄龟的外来物种放生到西双版纳,并表示将会给当地物种造成毁灭性的打击。消息传出后,引来众多网友担心和吐槽,也引起了当地森林公安的关注。 [详细]

  律师点评

  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目前受传统习俗和宗教文化的影响,各种野外放生行为和活动屡见不鲜;这种放生活动缺乏科学指导和有效监管,放生物种既有外来物种也有本土物种,容易造成生态环境破坏以及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的损失。放生是一项专业性工作,应该由野生动物保护专业机构实施,并且对放生的生态影响进行评估。

  法帮说法

  近年来,一些人热衷于放生,目的可能是祈福、善心、环保等等,但有时候放生却变成了杀生,不仅没有实现行善积德的目的,反而好心办了坏事。以往一些放生活动受人质疑的,多是放生的动物死亡率太高,或是放生外来物种可能破坏生态。

  相关法规

  按照我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规定,擅自将(国外或者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的野生动物放生于野外或者因管理不当使其逃至野外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捕回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勐腊派出所即将对杨某等人处以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网友评论

  @_暮_生_:干得漂亮

  @鼩Q鼱J:惩罚归惩罚,各地森林公安有必要加强相关宣传教育工作。

  @彭冉飞戈:此龟也是在劫难逃,都是晒圈惹的祸呀

  @若素之安:无知的放生!

  @张白泽:成了杀生,这下神佛要怪罪了

  @不胖的袁胖娃:想不通,放了乌龟,塔会吃小鱼小虾小虫什么的,怎么算?

  @盖世英雌:鳄龟会造成生物入侵么

  @努力向前的刘姐姐:类似草鱼和小龙虾

  @停在对岸的猫:这龟不是攻击性很强

  @萌萌哒的四毛儿:鳄龟会破坏本土生态圈的环境的。。这是一种胃口奇大的杂食性龟。鳄龟本身就是作为食用龟引进来的,在这里它没有天敌,还会威胁本土龟的生存,所以吃掉是最好的选择。

  文章来源:法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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