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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帮时评】征婚遇到“白富美”

2017年05月26日10:29        李哲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时评】征婚遇到“白富美”

  

 

  今年37岁的黄先生打算通过征婚交友网站来寻找真爱,并与某知名婚恋网站签订合同。随后,婚恋网站给他介绍了一个“白富美”,自认为“矮穷黑”的黄先生,认为婚恋网的匹配标准很不靠谱,甚至怀疑自己遇到了婚托,于是要求解除合同并全额退款。经与签订合同的佛山天×公司、北京×树公司协商未果后,黄先生遂向禅城法院提起诉讼。记者昨日从禅城区法院了解到,法院判决被告公司返还剩余费用。 [详细]

  

 

  律师点评

  黄先生作为委托人应向被告支付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及必要费用。天×公司为黄先生成功安排约见1人,此后陆续4次向其推荐合适人选,但因其要求详细信息、不配合时间安排等原因未能成功约见。根据合同约定,CRM系统使用费应按5次算,约为1146.7元;安排约见费用应按一次算,约为917.3元。鉴于双方已解除服务合同,×树公司应向黄先生退还剩余费用4816元。

  法帮说法

  ×树公司未依约为其开通CRM系统相关权限,致使其无法登录该系统和可能中意的候选人进行沟通交流约见。而且天×公司使用婚托,拒绝其查看候选人的择偶标准,存在被强制安排赴约的情形。

  相关法规

  禅城法院指出,虽讼争服务合同约定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但被告提供的格式条款排除黄先生主要权利,属无效条款。

  网友评论

  @会不会像你一样 :看自己的运气

  @骚年纯情不滥情:去看看才知道

  @风渐渐大了:不怎么样

  @热心网友:行业的套路

  文章来源:法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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