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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帮时评】草根大V面临多重法律风险

2017年06月12日10:31        李哲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时评】草根大V面临多重法律风险

  6日下午,绵阳某企业搞活动,知名草根大V阿彪(化名)获邀参加,主办方给了600元辛苦费,阿彪在自己的微博上发了条现场消息进行宣传——这只是阿彪的收入来源之一。他掌握着十余个微博号,粉丝量高达上百万,他利用这些微博,为企业做推广,月入有时可以高达万元。更隐秘的灰色收入,则来自 “删帖”,阿彪和他的圈子将其称为“感谢费”。

  这些赚钱手段,背后呈现的是一群草根大V的生态圈:自学成才、抱团“吸粉”、收费推广、拿钱删帖……信息传播与灰色利益纠葛,游走在互联网监管的模糊地带[详细]

  律师点评

  草根大V进行广告发布,涉嫌违反广告法,因为发布广告需要工商等相关部门审批,如果收费则是变相广告。如果有偿发帖,发布的信息如果是虚假的,则涉嫌构成侵权,转发达到500次以上还构成刑事犯罪。收费删帖是不正当的删除,阻止正常信息交流平台。如果利用发布的内容进行威胁、收钱,视具体案例可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甚至是敲诈勒索罪。

  法帮说法

  作为网信部门,更多的是对平台进行监管,再由平台监管账号,如果发现某账号有违规、造谣等行为,网信部门会向平台进行投诉、举报。该负责人提醒,作为自媒体人,首先要多学习法律法规,进行自律,然后在发表一些题材时,要尽可能核实,不要片面,以免形成谣言。

  相关法规

  经过在中国传媒大学的培训,对于一些敏感题材拿不准时,他甚至会私下请教网信办或者网监,“如果他们说慎重,我就会放弃。”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这些草根大V都在观望这部法规。

  网友评论

 @٩(·̮̃·̃)۶ 啾啾:现在什么草根大V,主播什么的都是社会发展迅速而产生的寄生虫!他们就属于捞偏门,下九流的行当,为了赚钱哗众取宠,赤裸裸连掩饰一下嘴脸都不需要了,特别是那些直播吃食的,面目可憎,吃相恶心,嘴砸吧的像吃翔一样,哪里人我就不说了,免得说地域攻

  @😃:成都地铁懂事男孩,就是一个摆拍,有人炒作这个事件。虽然对社会没有恶劣影响,但是是个欺骗事件。

  @西江月:法律不完善,总是口水战。-----扯淡!

  @烂柯人:无聊的网民催生出的无聊的网红经济

  @空白格:是有问题。但是那些道貌岸然的所谓明星的造假,那又怎么算什么呢?zf不监管这些?

  @网络上一些人造谣或诽谤之类,最多也就是删除和发文道歉,根本没有法律上的责任。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都是些什么玩意

  @笔触纸端:游走于法律边缘的群体,好自为之吧

  @温暖的雪:别为了挣钱昧良心说话就好

  @被遗忘者:媒体都一个德行,需要好好的整治一下了

  @腾讯网友:水深

  @柚子:假新闻频出,错别字满篇,也不见追责整顿,整个媒体行业都烂泥扶不上墙了

  文章来源:法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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