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时评】“假离婚”赔了夫人又折兵
为规避银行信用政策和房产限购政策,广州一男子与结婚7年的妻子“假离婚”,还签了“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书。孰料妻子假戏真做,不愿复婚被起诉。海珠区法院最终判决离婚协议书有效,该男子真的“净身出户”了![详细]
律师点评
人们常说的“假离婚”是指男女双方仍有夫妻感情但已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但离婚与否仅看双方有无办理离婚登记,办了离婚登记就是真离婚,所以法律上并无“假离婚”一说。
法帮说法
若如陈亮所述其办理离婚登记是为规避银行征信审查及限购政策,则离婚登记虽然规避了征信审查及限购政策,但同时产生了财产已实际归刘芳所有、刘芳对财产具有完全支配权、刘芳可自由选择复婚或不复婚。
相关法规
根据婚姻法,办理离婚手续仅须男女双方自愿即可,无须审查双方是否感情破裂,无须考虑双方办理离婚登记的理由,故陈亮、刘芳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起已解除夫妻关系。陈亮主张《离婚协议书》存在欺诈,法院认为,陈亮、刘芳对于是否离婚已达成一致意见,且经民政部门审核,即使如陈亮所述是因规避购房政策而办理离婚登记,亦是双方一致同意为规避政策而离婚,故不存在欺诈。陈亮称双方曾约定购房后复婚,但现刘芳不同意复婚,表明她并非自愿同意复婚,因而即使双方曾约定复婚,该约定因违反被告的自愿而无效。而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陈亮未能举证证明双方曾就该问题有其他约定或附有其他条件。
网友评论
@蒋新华的微博[安徽合肥]:女方的意愿是真离婚无疑,但从财产的分配和购房行为可以明显的认定男方的意愿就是民间所谓的假离婚(除非他的精神有问题)。这样我就不明白了:这种需双方共同意愿才能认定合法的结果,法律为什么只支持其中一方,并且还是具有恶意行为的一方?如果说男方有过错甚至藐视法律,那女方同样如此,并且,造成如此的闹剧,法律和政府就没有责任?不错,婚姻是需要双方意愿才能达成的结果,但是财产和子女的分配和抚养需重新评估,建议男方撇开婚姻关系而以财产被侵吞为由另行起诉。
@得亿洋杨擒牛股[河南郑州]:有钱不还,却去买房,让老婆给教育了吧,恶人自有恶人磨。
@浓情年月的淡忘[四川]:现实版的"七年之痒"。
@章成姐[江苏无锡]:小编出这样的新闻,应该是想告诉那些想方设法买多套房的人,结果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海军元帅[吉林通化]:协议离婚,你认为协议书无效吗?离婚就是离婚,那个证就是法律,没有证据,法律上就不能认定为欺诈,事实中是否欺诈只有当事人自己明白。
@妗子舒[江苏南京]:男的走途无路了女的也活不成
@兔兔的双鱼[北京]:虽然这女人太卑鄙,可也是畸形社会造成这个男人的悲剧。
@苦行僧者[安徽宿州]:你可知道这个男的财产和人包括女儿都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你怎么以为的,还想象不复婚依然可以生活在一起?这女的早都想离婚了,还有什么情义!
//@林靖闲:只要情意在,复婚不复婚意义大吗?男的只有没有私心,要名义上的房子有意义吗?我挺这个女的,以后男的顾家点一样安好!
文章来源:法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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