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时评】父母凌晨外出4岁儿子坠楼身亡 家长被判担主责
留下4岁的儿子小文(化名)独自在4楼的房间里睡觉。没想到半小时后回来,夫妻俩却找不到儿子了。 [ 详细]
律师点评
小文爸妈在深夜将年仅4岁的小文独自留在家中外出,应当可以预见将小孩单独留在房间的巨大风险,存在监护不力的重大过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另根据《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米,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米。案涉阳台的栏杆高度仅为86.5厘米,未达到上述规定的1.05米。房东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出租,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法院酌定房东对小文父母的损失承担15%的赔偿责任。
法帮说法
小孩被家长独自留在家里或者其他场所而发生安全事故引发官司的情况屡有发生。不少家长怀有侥幸心理,以为自己走开一会出去办事没关系,却将自己幼小的孩子陷入了危险甚至死亡的境地。家长应当时时谨慎注意,切勿疏忽大意,对小孩认真尽到监护职责,避免悲剧发生。
相关法规
担主责
据《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十种。
一、停止侵害
这种民事责任适用于所有正在进行中的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侵犯财产权和侵犯人身权都应当承担此种责任。
二、排除妨碍
这种民事责任适用于妨碍他人行使权利的场合,不必要求权利人的权利有实际的损害。
三、消除危险
这种民事责任适用于虽然尚未造成他人的财产、人身的实际损害,但是有造成损害的急迫的危险,则权利人可以要求造成危险的人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当一方当事人占有他人的财产,但没有合法权利作为依据时,应当将对方的财产返还。此种责任方式的一个前提是,原物尚存在。如果原物已经灭失,则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
五、恢复原状
这种民事责任适用于财产遭到他人的损坏,但是尚有恢复原来状况的可能的情况。比如,非法占用他人有使用权的土地,并堆积杂物,则不仅应当返还土地,还应当清除杂物,恢复侵权行为发生之前的土地原状。又比如损坏他人的电视机,如果损坏不严重,则承担的责任是修理电视机,使之恢复原来的功能。
一般来说,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如果能够恢复原状,应当尽量恢复原状。只有难以恢复原状的,才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六、修理、重作、更换
这是适用于某些种类的合同的责任方式。如果一方根据合同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则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修理或者更换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标的物,在定作合同中,还可以要求定作人依合同的约定重新制作。
七、赔偿损失
这是适用范围最广的一种责任方式。在我国法律上的赔偿损失专指以金钱的方式赔偿对方的损失。侵犯财产权和侵犯人身权都可能发生这种责任。在侵犯名誉权等几种人身权造成精神损害的情况下,还要承担以金钱的方式赔偿精神损害的责任。
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损失除了包括财产的直接损失外,还包括间接损失,或者说可得利益的损失。赔偿可得利益损失(间接损失)应当符合严格的条件。这种利益,应当是在违法行为发生时已经具有现实的取得条件,如果没有违法行为的干扰一般就可以取得。间接损失一般有三种情况:(1)利润损失。从事合法经营的各种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在其现有的经营条件下,通常可以取得的利润,如果因为他人的违法行为而没有能够取得,可以作为间接损失。但如果受害人从事的是非法的经营,则其如果未受他人侵犯在通常情况下可能取得的非法利润,不能作为间接损失而要求赔偿。(2)劳动收入。如果受害人正在或者将要从事的工作本可以给自己带来一定的收入,而因为他人的违法行为而未能取得,可以作为间接损失要求赔偿。(3)物的孳息。物的孳息有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如果孳息的取得有现实的可能性,可以作为间接损失要求赔偿。比如一头已经怀孕的母牛被他人伤害致死,则计算损失赔偿时应将即将出生的小牛的价值考虑在内。非法使用他人的金钱,应当赔偿相当于银行利息的损失。非法占用他人房屋,应当赔偿相当于房屋出租的租金的间接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这是在一个有效的合同中,双方约定了违约金,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了违反此种合同应当支付违约金,则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应当向对方支付约定或者法定的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这种责任形式,适用于《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这几种人身权受到侵犯的情况,因为这几种侵权通常会给受害人的名誉造成损害,或造成其他不良影响。
十、赔礼道歉
这种责任形式也是适用于《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的几种人身权受侵害的情况
网友评论
@3169657197[江苏苏州]:以后我家的房子,带小孩的不租了,宁愿空关着
@蓝血剑客[广东深圳]:粗心父母
@nilaozi[重庆]:我还是那句话:父母是责任重大。
@nilaozi[重庆]:房东真是倒霉透顶
@空了不吹[四川乐山]:嗯,家长 承担主要责任,但家长 却可以 收钱了,是这样判罚的吗?
@微博yiyuanyan[北京]:房东也受牵连。
@用户9681934831[江苏常州]:自己的过失导致孩子出事,却要房东担责任。你既然租住房子,难道所有的隐患就都要房东承担吗?你自己是死人吗?租的房子哪里有风险不知道通知房东或者自己改善吗?现在的法律啊,就是造就了一群“刁民”!
@冰禾衣恋66[浙江杭州]:判罚合理,法律就是让生活更美好。房东有责任就会更注重安全管理,房东再起诉开发商。
@--Funny--[浙江湖州]:阳台低于法定高度,这个主要责任在建设局、房管局和开发商吧,关房东什么事,房子又不是房东建的。大家说我说的对吗?
@山的天边[陕西宝鸡]:我感觉和房东没关系。
@六车赵宇[贵州六盘水]:既然家长的主责,那如何处罚家长??死的虽然是儿子,那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而不是家长的私人财产。
@万事大吉368[上海]:我的出租房离得很远,一年不去一次,租客出了事怎么找房东呢?那这房东自己住出了这事谁给赔?房子结构不合理应当找造房单位,房东也该找造房单位配,当初是谁批准合格通过的?
@关不关注看心情[河北石家庄]:房东可以继续向开发商追偿,因为开发商交付了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房屋。
文章来源:法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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