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法对于工作时间有哪些规定

2017年08月07日14:50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劳动法对于工作时间有哪些规定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相关阅读:

  河北邯郸劳动工伤律师:王献锋律师

  河北邯郸劳动工伤律师:王献锋律师 王献锋律师 个人信息 专长领域: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刑事自诉 行政诉讼 劳动纠纷 电话:18031038962 Email:1069543206@qq.com 执业机构:河北瀛铎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304201010486125 地址:邯郸市中华北大街378号华祥……[更多]

  劳动合同违约赔偿

  我国现行劳动立法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 可以约定 违约金 和赔偿金条款,但对于是否约定违约金和赔偿金数额则未约定。在司法实践中,仲裁和司法机关对于劳动合同中的违约赔偿条款一般持支持态度。同时,不可忽视的是,违约赔偿金额的过高或过低约定,往往不利于……[更多]

  发生劳动争议后如何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争议 发生后,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 仲裁 。申请仲裁的时效为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 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若劳动者有正当理由,超过60日的仍可申请仲裁。 当事人向仲裁……[更多]

  集体合同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吗

  案情简介 2004年6月,某国有图书出版公司工会与该公司协商签订 集体合同 。马某为该公司工会主席,并担任了首席协商代表,与另两名工会推选的协商代表一起与公司代表在协商集体合同条款时,就职工最低工资、业务提成、年假时间等条款发生了重大分歧,谈判进……[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遭遇家庭暴力该如何离婚遭遇家庭暴力,可以起诉离婚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劳动纠纷知识排行榜
劳动纠纷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