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的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我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
5、代为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相关阅读:
代位继承的特征
代位继承的特征 1、代位继承的发生,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该死亡可以是自然死亡,也可以是法律宣告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只……[更多]
代位继承的概念
代位继承的概念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相关阅读: 房产继承公证费标准 房产继承公证费标准 1、房产继承权公证费用 房产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更多]
房产继承公证费标准
房产继承公证费标准 1、房产继承权公证费用 房产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产价格总额(万元)……[更多]
因继承引起的拆迁纠纷的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原则
. 因继承引起的拆迁纠纷的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五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