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律知识 > 招标投标 >

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

2017年08月15日14:00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

  招标投标领域仍然是违法违纪问题的易发高发领域。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权钱交易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社会对此反映强烈。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对禁止领导干部等国家工作人员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已有明确规定。为切实落实要将严格禁止利用权力干预、操纵招标投标活动“作为一条‘高压线’,谁碰就依法处理谁”的要求,《条例》重申规定: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直接或者间接、明示或者暗示等任何方式要求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的,或者要求对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公开招标的,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招标人选定所指定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评标活动影响中标结果的,依法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讲的“国家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另外,条例还明确规定,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这与《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相衔接,有利于加强对有关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监察,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的行为。

  为保障严格执法,落实行政问责制度,《条例》规定: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对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或者不按照规定处理投诉、不依法公告对招标投标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阅读:

  对维护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规定

  对维护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规定 《条例》针对当前突出问题,主要细化、完善了保障公开公平公正、预防和惩治腐败、维护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规定。 一是进一步明确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范围。针对一些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以法律规定不明确为借口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更多]

  招标与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招标与投标人的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招标人有下列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 (二)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更多]

  什么投标

  什么投标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更多]

  【每日一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每日一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事故保险理赔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招标投标知识排行榜
招标投标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