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方面的要件,即单位累犯所要求的单位所犯前后两罪是否必须都是故意犯罪

2017年08月17日13:39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主观方面的要件,即单位累犯所要求的单位所犯前后两罪是否必须都是故意犯罪

  我国新旧刑法对自然人累犯的罪过条件的要求是前后罪都为故意犯罪,而国外如瑞士刑法典第67条第1款第1项规定:前后所犯罪行不论是故意犯罪或过失犯罪,均可成立累犯。我国刑法之所以将过失犯罪排除在累犯之外,是出于体现对累犯的范围从严控制的精神,从而突出刑法打击重点是故意犯罪。但笔者认为,对于单位累犯而言,从刑法发展的眼光来看,当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生巨大变化以后,而刑事立法仍一成不变则未免过于呆板,现行刑法虽保留累犯的前后罪都为故意犯罪的要求,并不一定要排除在今后的刑事立法完善过程中允许累犯的前后罪可以是过失犯罪。再从预防犯罪的刑法任务和刑罚目的来看,单位过失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未必亚于自然人故意犯罪,也未必亚于单位故意犯罪,因为任何一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如何,除了考察犯罪主体的主观方面,更主要的还是要考察犯罪客体和已造成的客观危害。如单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故意犯罪,单位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过失犯罪,我们在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这一事实面前能断言后者的危害性小于前者吗因此笔者主张在今后的累犯制度完善中,不仅要确立单位累犯制度,还应放宽单位累犯的罪过条件,即认可单位累犯的前后罪可以是过失犯罪。

  相关阅读: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第二审程序的规定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第二审程序的规定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更多]

  刑事诉讼法规定中,保证人应当履行的两项义务

  刑事诉讼法规定中,保证人应当履行的两项义务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两项义务: 1.对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包括监督被保证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被保证人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要监督、督促被……[更多]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各……[更多]

  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

  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 刑事诉讼证据,是指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调查、收集的与案件有关、能够帮助查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 理解证据,主要应当从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两个方面入手。“所谓资格,即证据能力,指证据资料在法律上允……[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期货合约规避国际采购风险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刑事诉讼法知识排行榜
刑事诉讼法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