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结算的程序及工程结算注意环节

2017年08月21日14:12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工程竣工结算的程序及工程结算注意环节

  一、工程竣工结算的程序

  (一) 相关程序规定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后, 发承包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包方编制竣工结算通常依据下列资料:

  1.施工合同;

  2.中标投标书的报价单;

  3.施工图及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变更记录,技术经济签证。

  4.工程预算定额,取费定额及调价规定;

  5.有关施工技术资料;

  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7."工程质量保修书"

  8.其他在关资料。

  (二)结算的内容(事项)发包人、承包人通常应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3)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4)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源:中华考试网

  (5)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6)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7)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8)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9)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3)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4)其他可依据的材料。工程竣工结算以合同工期为准,实际施工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或延后,发、承包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奖惩办法执行。笔者认为,工程竣工结算时,工程工期问题应该纳入结算审核的内容(事项),将它们作为结算审核考虑的事项,在此基础上得出最终结算结论。

  二、工程结算的四大环节

  环节之一:核对与编制好结算资料基础。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依为依据。因此在审核时,首先要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从施工图纸、工程承包合同到施工全过程的动态资料都要一一核对,力求资料完整齐全,确保审核工作正常进行。工程任务完成与否要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的工期、质量、建筑材料价格、奖惩等规定要以承包合同和补充合同或其他形成的协议条款作为依据,而具体施工中的动态进展,局部更改和隐蔽工程等都要有相关的资料佐证才能进入结算。一言蔽之,没有完全齐全的资料所作的结算是不完善的结算,而没有完整齐全的资料所进行的审核就会得出不准确的结谕,达不到审核所要达到的目的。

  环节之二:工程量是审核的关键。

  工程量费用是工程造价的主体。运作中具有较大的弹性和隐蔽性。审核工程量是重点,也是难点。在审核中,经常会发现结算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有出入,原因很多,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施工企业为加大费用,有意增加工程量和夸大工程的施工难度;二是有些变更了的项目仍按原定项目进入结算;三是多方施工的工程项目,有时会出现各方都把自己承担的部分工程作为整体工程进入结算。

  上述几种情况在结算审核中经常发生。对于多报的工程量要扣除,否则就直接损害了业主的利益。同时对于漏报的工程量,在反复核实后,本着实事求是将漏报的工程量增补到结算中去,避免承包商的利益受到损失。

  环节之三:定额单价的审核不可忽视。

  在一般情况下,工程的定额单价都有具体规定,编制工程结算时只要参照定额单价的明细子目直接就可以套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定额单价套用往往出现差错。究其原因,一是人为地提高或降低规格。二是错将定额中包含的工作内容分离多估冒报或少估漏报。三是在核算时不按规定的定额单价换算。四是补充的定额单价缺乏依据,也没有经过批准就直接进入结算等等。上述情况会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因此在审核时不能因定额单价的套用有具体的规定而掉以轻心。

  环节之四:其他费用的审核坚持合情合理。

  其他费用,由于计算方法不同于工程量和定额单价的套用,故在审核中要根据费用的发生具体对待。其他费用大体有四类:一是施工中发生的费用;一是政策性规定的费用;一是市场波动产生的材料价差费用;一是实行激励机制产生的费用。对于施工中发生的费用,如脚手架使用,材料超距离运输,大型机械使用,高层建筑增加费,远距离工程增加费等,在审核时首先要对项目本身实际应用情况进行核实,其次对计算中所采用的系数进行核对,做到实事求是尽量避免差错。对于政策性规定的费用,审核时要以相应的文件为准。有些工程在施工期跨越两个以上文件。在计费上就要按文件确定的时间界线分段计算,不同性质、不同等级的企业要按规定核定,调减系数和调减基数,在审核税金时,除审查是否执行正常税率外,重点要审核某些已含税的项目是否在结算中重复计算。对于因市场波动而引起的材料价差费用,审核重点是看补差方式是否合情合理。目前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采取三种补差方式,一是按合同订的单价补差;二是按各地市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补差;三是按施工单位提交的质保书和发票,加权平均价补差。无论采用哪种补差方式,只要双方接受即可。对于实行激励机制产生的费用,如优质优价、超工费等就要以合同、协议为计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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