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体集体商标的法律效力
共同体集体商标是以一体化原则为基础的。集体商标一经注册,其所有人即在欧盟全体成员国的范围内取得了统一的商标权。集体商标和个体商标都是如此,这是由《条例》第1条第2款确立的,按照它的规定,共同体商标注册后在欧共体全部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对共同体商标不得在共同体范围内的局部地区转让、放弃、撤销、宣告无效或禁止使用。
相关阅读:
关于共同体集体商标的注册程序
关于共同体集体商标的注册程序 共同体集体商标注册程序的特殊之处在于,除了必须符合《条例》第26条商标注册申请的一般要求外。申请人还必须提交集体商标的使用规则。这些规则规定了集体商标的使用授权,团体成员的条件以及集体商标的使用条件包括对不当使用……[更多]
共同体集体商标的所有人资格
共同体集体商标的所有人资格 共同体集体商标的所有人是团体。《条例》第64条第1款第2句规定:可以提出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的团体包括商品的制造者、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的提供者组成的团体,该团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具有完全的权利义务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订立……[更多]
关于集体商标的定义
关于集体商标的定义 《条例》第64条第1款规定:共同体集体商标是提出注册申请并能将团体成员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由该团体作为商标所有人的共同团体商标。 该定义突出了集体商标的两个特点:1、从商标权的主体角度,集体商标的所有人……[更多]
商标的作用
商标的作用 商标作为商品或服务项目的专用标记,对于鼓励生产或经营企业开展正当竞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来说,商标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商标可以帮助人们识别不同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 2. 商标客观上可以起到监……[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