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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帮时评】13岁少年岷江玩水溺亡,4同伴因害怕挨打父母坐牢隐瞒

2017年08月24日10:17        李哲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时评】13岁少年岷江玩水溺亡,4同伴因害怕挨打父母坐牢隐瞒

  

 

  直到小杰的家人苦寻一天后,小文才哭着告诉妈妈,“小杰去踩水,落到江里了。” 【详细】

  

 

  律师点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条的规定,十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本案中,五小伙伴都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则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故父母对其孩子的溺水身亡,即死者的家长未尽监护之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其次,即使是成年人,我们都不再鼓励舍己救人、见义勇为了,更多则提倡一种保己救人,见义巧为。本案中之所以让其他四个小伙伴父母承担了一点责任,最主要还是从公平责任的角度来考虑的。

  法帮说法

  第一,几个小伙伴到河边游泳,出事后自己营救,不及时报警,这表明孩子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有安全意识和一定自我救护能力的孩子,会如何自救和救人;第二同伴溺水,无论如何应该告诉家长,他们选择隐瞒,这是对生命的漠视,对好朋友都如此,何况对其他普通人;第三,因担心承担责任(包括被父母责怪)而选择隐瞒,说明他们没有责任担当。某种程度说,这也是事故之所以发生的原因。“避免学生安全事故,需要学校、家庭重视安全教育、生命教育与责任教育。这需要融入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熊丙奇说,必须高度重视这方面的教育,现在这方面的教育严重缺失。学校和家长总是在出了事之后才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而不是在平时的家庭教育中进行教育,这类教育不能靠灌输,必须在生活中逐年养成,包括让孩子学会自己的事自己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要在生活中对孩子进行安全意识和责任的教育等。

  相关法规

  根据《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四周

  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

  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

  当负刑事责任。

  你说不满十八岁人违法.....。比照上述法规的年龄介

  定;该人若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老孟的南柯一梦[福建厦门]:没有担当,逃避责任,对生命缺乏敬畏。是对其教育的最大缺失。

  @我无奈呃[天津]:法律知识浅薄

  @丹丹_蛋蛋0130[北京]:多学点法律知识,溺水救人知识

  @fdg1999[福建南平]:胆小自私没有责任担当

  @jiaosu1[北京]:好可怕,现在小孩真是智商超前呀

  @不为考试学外语[辽宁沈阳]:不动脑子说救人,动脑子骗家人。

  @泡椒炖豆腐[安徽六安]:聪明的脑袋用错地方了吧

  文章来源:法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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