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的关系
地理标志 是WTO(世贸组织)知识产权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第二部分第三节规定了成员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义务。TRIPS协议对“地理标志”作了定义:
“地理标志是指证明某一产品来源于某一成员国或某一地区或该地区内的某一地点的标志。该产品的某些特定品质、声誉或其他特点在本质上可归因于该地理来源” 。地理标志是特定产品来源的标志。它可以是国家名称及不会引起误认的行政区划名称和地区、地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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