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商标的定义
《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第三次修订版)第三条对证明商标的定义:“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1998年12月3日第一次修订版)第二条对集体商标的定义:“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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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和义务
证明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和义务 证明商标注册后,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证明商标规定条件的,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其使用。 注册人对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任何修改,均应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审查核准,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证明商标注册人应当在他人……[更多]
证明商标的法律条文
证明商标的法律条文 1995年4月23日我国在第三次修订的《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六条中首次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首次纳入了法律的保护范畴。 1994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首次发布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更多]
证明商标的特性
证明商标的特性 (1)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注册,因此,证明商标有原产地证明商标和品质证明商标两种类型; (2)证明商标应是由某个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和控制,由注册人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册人自己不能使用该注册的证……[更多]
证明商标的类型
证明商标的类型 证明商标有两种类型: 一类是原产地证明商标,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是一种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注册; 另一类是品质证明商标,是证明商品或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 相关阅读: 原产地证明商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