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质押合同的变更登记

2017年08月28日11:22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著作权质押合同的变更登记

  质押合同担保之主债权的种类、数额等发生变更或质权的种类、范围、担保期限发生变更的,质押合同当事人应于变更之日起10日内持变更协议、《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及其他有关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变更登记。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变更后的质押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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