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人的经营业务
1、以订立为目的,为投保人提供防火、防损或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管理咨询服务。通过提供的以上专门服务,可以使被保险人的防灾工作、风险管理工作做得更好,就可以以较低的费率获得保障利益;
2、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办理投保手续。投保方案的选择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被保险人自己通常不能胜任,保险经纪人就可以以其专业素质,根据保险标的情况和保险公司的承保情况,为投保人拟订最佳投保方案,代为办理投保手续;
3、在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遭遇事故和损失的情况下,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代办检验、索赔;
4、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5、再保险经纪人凭借其特殊的中介人身份,为原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寻找合适的买(卖)方,安排国内分入、分出业务或者安排国际分入、分出业务;
6、保险监管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保险经纪人有严格的执业规则,世界各国对其都实行严格的执业管理。我国《》规定,因保险经纪公司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阅读:
保险经纪人的条件资格
保险经纪人的条件资格 中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保险经纪人是指代表被保险人在保险市场上选择保险人或保险人组合,同保险方洽谈保险合同条款并代办保险手续以及提……[更多]
保险经纪人的经营业务
保险经纪人的经营业务 1、以订立为目的,为投保人提供防火、防损或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管理咨询服务。通过提供的以上专门服务,可以使被保险人的防灾工作、风险管理工作做得更好,就可以以较低的费率获得保障利益; 2、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更多]
保险法对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规定
保险法对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 保险代理机构包括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兼营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更多]
保险经纪公司存在的违法问题解决方法
保险经纪公司存在的违法问题解决方法 (一)尽快完善保险经纪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当前多数经纪公司常驻业务都具备了一定的业务规模,办公场所和人员配备都比较齐全,但是人员管理比较松散,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流于形式,业务开展和管控不规范。建议保监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