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行动演变为医疗纠纷 “脐血救子”达成庭外和解
12月15日,舟山的夏伟龙夫妇再次赶到杭州,与曾为患白血病的儿子做手术的杭州某医院签和解协议。两年前,为救治身患白血病的儿子,妻子翁春霞再次怀孕,生下一女婴。不料,进行脐带血移植手术时出了意外,三袋解冻的脐带血破损了两袋。由于手术没有原来预计的成功,夏伟龙
夫妇和医院打起了官司。
生女救子
2000年2月,年仅7岁的夏健被诊断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面对现实,夏伟龙夫妇俩的惟一念头就是:不惜一切代价,救活儿子。可是,夏健属高危急性白血病,常规的化疗无法治愈。医院建议,夏伟龙夫妇再生一个孩子,然后用婴儿的脐带血进行移植。
脐带血移植的手术费用起码要20万元,这对夏氏夫妇而言简直是天文数字。在舟山当地各界人士的帮助下,到2001年4月,社会各界捐款共达25万多元。舟山市有关部门特事特办,不到一个月就给夏伟龙夫妇一个生育指标。
手术意外
2001年4月10日,翁春霞在杭州剖腹产下一女婴,随后医生从女婴身上抽取170毫升脐血。采集的脐血被分成三袋,保存在零下169℃的液氮中。
同年6月22日,杭州某省级医院对夏健进行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这在我省还是首例“母体脐带血移植”手术。然而在解冻操作过程中,冻存的三袋脐带血有两袋破裂受损,因此在手术过程中,输入夏健体内的脐血总量不到冻存量的一半。
手术之后,因脐血输入量太少,夏健体内未能形成自行造血的功能。该医院不得不采取事先预备的第二套方案,对夏健进行自身骨髓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暂时维持夏健的生命。
引发纠纷
围绕着手术成功与否,夏家与医院各执一词,2002年6月,夏家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重做手术。由此,我省首例“母体脐带血移植”手术,由爱心行动演变为医疗纠纷。
2002年法院两次开庭审理,后委托省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2003年3月,省医学会作出鉴定认为,脐血保存袋破裂难防,医院的诊疗没有造成患者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面对这一说法,夏家表示难以接受。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结论可以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对有责任的医生进行行政制裁,比如说,吊销他的医生资格等等。但这个鉴定结论不能够直接作为民事裁判的一个什么根据,它最多可以作为一个证据来使用,由法院决定是否采纳。法院完全可以委托法医作鉴定,照样可以作为证据。”在有关医学法律专家的提醒和帮助下,2003年4月,夏家申请了医疗不当鉴定。
2003年10月,省高院司法鉴定的结果出来:“医院无明显过错,但存在缺陷。”文字不多,但是却很有分量。12月,法院再次开庭。庭审前,该医院要求和解,夏家也同意。最后,双方的和解协议达成:3年之内,如果夏健白血病复发,再次进行手术,医院承担40%的责任。昨晚,在采访结束前,夏伟龙告诉记者:“白血病手术的观察期是5年,现在2年过去了,我儿子也念小学三年级,我只希望他健健康康,不用再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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