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案件尸体处理原则

2017年09月15日13:34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医疗纠纷案件尸体处理原则

  法医学尸体解剖限于积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以及医学院校,法学院系附设的法医科室施行。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进行法医解剖:

  1.涉及刑事案件,必须经过尸体解剖始能判明死因的尸体。

  2.急死或突然死亡者。

  3.涉及烈性传染病死亡和法律问题有关的尸体。

  医疗纠纷法医学尸体解剖,应登记下列事项:

  1.尸体编号、姓名、性别、年龄、籍贯;

  2.尸体来历;

  3.解剖原因;

  4.临床诊断;

  5.解剖时间、地点;

  6.解剖人员姓名;

  7.解剖后诊断;

  8.解剖报告日期;

  9.备注。

  医疗纠纷尸体解剖后,死者家属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将尸体送火葬场火化。对于不进行尸体解剖或家属不同意进行尸体解剖的尸体,家属不得将尸体强行留置在医疗部位的门诊室、急诊室、观察院或病房等处。死者家属接到医疗单位病人死亡通知后,应及时办理手续,将尸体移送火葬场。尸体在太平间的放置时间,夏、秋季节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冬、夏季不得超过七十二小时。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死者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死亡证后,由医疗单位将尸体移送火葬场。尸体送至火葬场后的一切费用,一律由死者家属负担。

  传染病患者的尸体,医疗部门做特殊处理后,必须及时火化。

  医疗部门出现医疗事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解决,严禁任何人借口医疗事故而停尸要挟,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应受到法律保护。对聚众闹事,毁坏公物,打骂医务人员,影响正常医疗工作秩序者,应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造成后果者由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注意存在的问题:

  1.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属行政法规,法律界限不清,对刑事责任缺乏明确标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缺乏法律效力,对严重的医疗差错没有明确规定,使死者家属对鉴定结论的公正性产生怀疑,经济补偿不尽合理,医学与法律紧密结合不够,往往各自强调各自的特殊性,处理时易造成混乱。

  2.程序不清,手续不全,盲目工作 ,遇有棘手的医疗纠纷时,医院和处理人员往往手足无措,不知如何处理。目前,虽然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都有专人处理医疗纠纷,也多次培训,但由于经办人员频繁更换,对尸检工作程序不清,个别单位甚至不了解尸检工作所需手续,以致发生不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和擅自检尸(未遂)的不事件。

  3.资金不足,影响病理科的建设和发展。目前,各医院病理科场地狭小,设备陈旧,条件较差,难以适应尸检工作的正常开展。而医院也无力在短期内投入大量经费,更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使得病得科的建设和发展受到影响,也间接影响尸检工作的开展。

  4.尸检工作缺乏力度 发生医疗纠纷和事件后,由于医院顾虑死者家属吵闹而影响正常的医院工作秩序,往往对其迁就,故给正常开展尸检工作造成困难,因此,尸检工作必须严格立法,使之步入法制管理轨道。

  相关阅读:

  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程序

  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程序 一、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程序 l、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组织鉴定。 2、当事人一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当事人一方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处理。 二、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程序 (……[更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更多]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期限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期限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更多]

  解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解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原来的那种缺乏程序公正的鉴定方式,已被新的方式全面取代 儿子和他人发生矛盾,由老子来认定责任。这合理吗?医疗事故纠纷,就是这样的鉴定。这种缺乏程序公正的鉴定方式,已被新的方式全面取代。 昨天,国务院授权新华社全文发布了……[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医疗事故处理知识排行榜
医疗事故处理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