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自愿登记受理的范围

2017年09月19日16:04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作品自愿登记受理的范围

  以下述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以无论该作品是否发表,均可申请登记:

  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 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其他作品。

  相关阅读:

  作品自愿登记是如何规定的?

  作品自愿登记是如何规定的? 作品登记的范围主要是著作权法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具体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更多]

  如何进行作品登记?

  如何进行作品登记? 各……[更多]

  哪些作品受法律保护

  哪些作品受法律保护 受保护的作品包括: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 戏剧、 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更多]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城市平均结婚年龄 男29.2岁女27.1岁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著作权登记知识排行榜
著作权登记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