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的效果类型
《合同法》第249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其中的收回租赁物,系融资租赁合同解除的当然后果,不是义务违反的结果,按照“民事责任系民事义务违反的结果”的观点,它不属于民事责任的范畴。其归属,从出租人的方面观察,它属于行使债权;从承租人方面描述,则是返还租赁物,属于履行债务。可见,此处的返还租赁物,不构成侵权责任,即使是承租人违反返还租赁物的义务,产生的也是债务不履行责任,亦非侵权责任。按照请求权基础理论,存在合同及其解除的情形时,我们宜先适用相应的合同规范,而非侵权责任规范,只有在构成竞合时才可以径直援引侵权责任规范。只要不构成竞合,就应当适用《合同法》第249条的规定,而非适用侵权行为法的规范。
在承认物上请求权理论的背景下,返还租赁物也构成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在这里,存在着债权请求权与物的返还请求权的竞合。
相关阅读:
履行合同义务,行使合同权利的类型法释
履行合同义务,行使合同权利的类型法释 44号第87条第2款规定: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一般情况下,质权人请求不当占有人返还质物的权利系基于其质权而产生,属于物的返还请……[更多]
拆迁合同违约责任
拆迁合同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向甲方支付对价补偿款,甲方有权按照对价补偿款的15%主张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协助领取补偿款及房屋产权登记的义务,乙方有权主张其继续履行,并按照对价补偿款的15%主张违约金。 相关阅读: 拆迁协议各方权利……[更多]
合同法对债务相互抵消是怎样规定的
合同法对债务相互抵消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债务人的抵销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第九十九条 【债务的抵销及行使……[更多]
可以随意撤销债权转让合同吗
可以随意撤销债权转让合同吗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债权转让合同,并且通知了债务人的,且该转让未损害第三人利益,债权转让合同是合法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另外……[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