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财产的结果达到恢复原状(回复原状)
在《合同法》第235条规定的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的情况下,在《合同法》第377条规定的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的情况下,在《担保法》第71条第1款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情况下,等等,如果承租人将租赁物返还与出租人、保管人将保管物返还与寄存人、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与出质人,就使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回复到未成立租赁合同、保管合同、质押合同的状态,那么,此类返还财产在结果上就达到了回复原状,且为第一种意义上的回复原状。
相关阅读:
物的返还请求权与合同终止时的返还请求权竞合的类型
物的返还请求权与合同终止时的返还请求权竞合的类型 租赁等合同期满时,发生的返还财产,法律性质如何?王泽鉴教授基于中国台湾民法及其理论,举例分析:甲出租某画给乙,租期届满后,乙即对甲表示其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拒不返还,致甲不能将该画再行出租。……[更多]
合同解除的效果类型
合同解除的效果类型 《合同法》第249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其中的收回租赁物,系融资租赁合同解除的当然后果,不是义务违反的结果,按照民……[更多]
履行合同义务,行使合同权利的类型法释
履行合同义务,行使合同权利的类型法释 44号第87条第2款规定: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一般情况下,质权人请求不当占有人返还质物的权利系基于其质权而产生,属于物的返还请……[更多]
拆迁合同违约责任
拆迁合同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向甲方支付对价补偿款,甲方有权按照对价补偿款的15%主张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协助领取补偿款及房屋产权登记的义务,乙方有权主张其继续履行,并按照对价补偿款的15%主张违约金。 相关阅读: 拆迁协议各方权利……[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