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违法所得的违法所得的性质
违法所得的性质只能由国家授权的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程序才能认定。违法所得的定性问题直接关系到被害人财产权益的维护,关系到违法行为人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之间的正确界定,也关系到国家机关之间的分工与廉洁,因此,违法所得的性质必须由特定的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加以认定,不是任何人任何机关可以随便认定的。这里的特定机关包括两种情况: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对行政相对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中的违法所得依法作出追缴或退赔的裁决。无论是哪种情况,违法所得的定性都以行为人违法行为的成立为前提,因此在有关机关对行为人的行为作出认定之前,违法所得的性质是不能确定的,这里体现出程序最基本的意义。
相关阅读:
没收违法所得的具有证据价值
没收违法所得的具有证据价值 违法所得的证据价值,即指违法所得与案件之间的紧密联系性,违法所得对违法行为的发生以及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起到证明的作用,与违法行为没有关系的财物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违法所得。 相关阅读: 没收违法所得的经济价值 没收违法……[更多]
没收违法所得的经济价值
没收违法所得的经济价值 行为人通过各种违法犯罪手段获取违法所得的根本原因在于行为人追求这些财物的经济价值。违法所得首先是指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即赃款和赃物,这是违法所得最常见的形式。 相关阅读: 没收违法所得的手段……[更多]
没收违法所得的手段违法性
没收违法所得的手段违法性 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如果行为人通过合法的手段或途径获取的财产则不在违法所得的讨论范围之列。违法所得的这个根本特性将违法所得与行为人的个人财产区分开来,个人财产是行为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可以作为罚……[更多]
收缴和没收的区别是什么?
收缴和没收的区别是什么?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第十三条均提到了对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予以收缴,对违法所得责令退还或没收。显然在这里收缴属于处理措施,没收属于处罚措施。 《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