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主体限定

2017年10月12日13:56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处罚主体限定

  行政处罚必须由享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

  在中国,只有法律、法规规定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才是行政处罚的主体。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在行政处罚实践中,受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也可以行使某些行政处罚权,但他们是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活动,其行为后果也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因此,受委托的组织不能成为行政处罚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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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的适用

  行政处罚的适用 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一是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且该违法行为违反了行政法规范;二是行政相对人具有责任能力;三是行政相对人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处罚;四是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 行政处罚的适用方式: 1.不予处罚。根据规定, A.不满14周……[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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