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让权力更透明化

2017年10月12日15:42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让权力更透明化

  4月22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清理工作要按照统一要求,分类处理,分步实施,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最终将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4月22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清理工作要按照统一要求,分类处理,分步实施,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最终将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将面向地方政府等方面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4月22日中国政府网)

  非行政许可审批是相对行政许可审批来讲的,它大多数是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派生”出来,作为一项辅助性和替补性及相对监督性的工作来实施的。这其中,有些是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些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务院在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陆续取消和调整了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但一些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又先后设定了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其中既有属于政府内部管理事务的事项,还有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的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事项。由此而导致,一些该放的权却没有放开,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之间出现了失衡。

  此次《通知》的下达,是在今年国务院各部门向社会全面公开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对涉及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全面清理。一方面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另一方面对确因工作实际需要保留的,实施部门要在一年内送交国务院审改办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后,统一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此举无疑是对权力的进一步约束,是简政放权工作的继续深化。其意义就是继续加强对政府之“手”的约束力,充分激发市场的活力,增强发展的动力。这也让我们看到本届政府的务实与智慧。

  孟德斯鸠曾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然而,约束权力过程不会一帆风顺,会充满反复与坎坷。这也注定了简政放权的实施,需要以一种大智慧,分步骤、分阶段来进行。一方面要坚定信念,对该放开的权力决不保留。当前,简政放权工作到了“深水区”,需要啃“硬骨头”。以非行政许可审批为例,虽然表面上是相对独立的,但实际上与行政许可是相互联系且又密不可分的,甚至是有机组成部分。行政许可范围外的,就以非行政许可的名义实施管理和监督,其实是对权力的强化。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实际就是啃了一块“硬骨头”,彻底堵死了权力暗渡陈仓的渠道。

  另一方面要有智慧,逐步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社会的发展需要秩序,百姓利益的实现是建立在政府对社会的高效管理之上。政府的权力不是越少越好,在涉及国家整体发展安全,事关百姓基本生活保障等领域,以及目前靠市场自发调节还不成熟的领域,就需要有政府的管理。但对于那些市场发展已经成熟,政府干预反而会起阻碍作用的,就要放开权力之手,将“关口”后移,起到监督之责即可。这就要求政府能够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调整管理范围,同时要尽力避免“放权”过程中的反复,不能一边做减项一边做增项。此次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建立在政府已经公开权力“家底”的基础上,从根本上杜绝了暗箱操作的空间。简政放权工作正是需要以这样的智慧不断推进。

  《通知》还要求,清理工作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具体清理工作方案要于2014年5月底前送交国务院审改办审核后实施。对国务院各部门来说,可谓时间紧、任务重;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讲,又将再次享有政策带来的重大利好。这是国家之幸,更是民之幸事。

  相关阅读: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应当表述清楚,具体、明确,具有针对性、客观性和可执行性。罚款除书阿拉伯数字外,应同时采用汉字表述。 相关阅读: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1)法律适用的理由应全面表述。对违……[更多]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1)法律适用的理由应全面表述。对违法事实认定后实施处罚的理由和处罚的法律依据,应当结合具体个案事实,对具体适用某一法律条款作为处罚依据的理由进行解释,必要时要对法律条款进行法理解释。 (2)引用法律条款要准确,符……[更多]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事实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事实 (1)案件事实的表述要完整准确。案件事实就是案件发生时的一切真实情况,包括:案件来源、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情节和结果等要素。相关单位和个人,涉案违法物品标示生产厂家、生产批号、购进渠道、数量、货值、违法所得、……[更多]

  行政处罚决定书法律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参加人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行政许可概念知识排行榜
行政许可概念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