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拖航合同起拖前解除

2017年10月20日13:37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海上拖航合同起拖前解除

  在起拖前,因不可抗力或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当事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不存在当事方的过失问题,因而互相之间不负赔偿责任。如果合同中没有另外约定,拖航费已经支付的,承拖方应该将其退还给被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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