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治新闻 > 法治评论 >

【法帮时评】代驾行业套路太多:黑代驾随意加价 有人骚扰女客户

2017年11月13日11:52        李哲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时评】代驾行业套路太多:黑代驾随意加价 有人骚扰女客户

  

 

  

 

  自“醉驾入刑”以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逐步成为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的良好习惯。随之而来,代驾市场发展越来越快。然而,随着蛋糕越做越大,代驾行业的一些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详细】

  

 

  律师点评

  “酒驾入刑”新规实施以来,申城各大小型代驾公司如雨后春笋似的纷纷出现。据调查发现,无资质无协议无保险的“黑代驾” 甚多。代驾服务在国外已是相当成熟的行业,但在中国还有待规范市场。

  法帮说法

  “代驾”本身是一个技术活,代驾司机需要领取驾照,并且,他要比普通的驾驶者更娴熟地掌握各种车辆的性能并能及时判断解决车辆的一般故障。

  其次,“代驾”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行业,一种风险是驾驶风险,代驾司机可能会违章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另一种则是法律风险,客户与“代驾人”并不认识,万一代驾司机侵害客户的人身与财产怎么办呢?

  请一定保存好你和代驾的通话和交易记录,第一时间报警。

  相关法规

  专业代驾公司提供的有偿代驾。这种情况主要存在于车主以会员②(现在有许

  多代驾公司,让车主年前存入一笔钱(比如5000元),到钱快用完时代驾公司通知车主前去结算一次代驾费用,而在此期间,车主与代驾公司签订一份长期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只要车主即会员通知代驾公司有代驾需要,代驾公司就会派遣司机前去提供代驾服务。)

  或者临时性③的形式,主动找到专业代驾公司,请求其提供有偿服务,此服务中,车主享有安全到达目的地和随身随车物品安全的权利,这种权利一般在代驾协议中都会有明确的约定,而且代驾公司对自己的权利也会有一个明确的说明。

  代驾公司提供的一般都是格式合同条款,当事人如果可以协商一致当然也可以另立代驾协议,这样可能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会有一个更全面具体的约定,使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达到更加明确的程度,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④“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强行性规定,车主承担责任的前提必须是在已交交强险的情况下存在过错,又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一款⑤和《合同法》第107条⑥的规定,在这种车主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的代驾,车主在法律上就享有安全抵达目的地的权利,而代驾司机如果在代驾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车主或第三人人身伤害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侵权责任,车主只有在没有尽到适当注意等义务的前提下才会承担相当的过错责任。 在此种情形下因为代驾司机隶属于代驾公司,所以代驾司机的这种行为就应视为职务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34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以及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⑦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因此,车主在没有尽到适当注意义务的情况下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代驾司机只有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与雇主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时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还可以向雇员追偿。除此以外,在代驾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一切法律问题均由代驾公司承担,如果代驾公司和车主对责任另有约定的话,代驾公司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根据双方对责任的约定,要求车主承担相应责任。

  汽车租赁公司提供的有偿代驾服务。汽车租赁公司提供的“酒后代驾”有偿服务,并非是其核准范围内的一项业务,它已经超出了汽车租赁公司的业务范围,因此现在很多地方正在积极出台相关措施禁止此类现象,如2011年10月25日北京市出台的《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就将汽车租赁定义为:汽车租赁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将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活动。同时草案在汽车租赁经营者行为规范里进一步明确要求其“不得提供驾驶劳务服务”。此外,在对承租人的义务中也明确“不得要求汽车租赁经营者提供驾驶劳务”。我们可以预见,在将来禁止汽车租赁公司提供代驾服务的行为将在全国推行,但是在当下这种现象并不少见,而且这种现象被完全禁止也尚需时日,所以在此我们对其的法律责任做一简单分析。 汽车租赁公司提供的酒后代驾服务属于一种行纪合同⑧。汽车租赁公司与承租人之间并不是一种雇佣关系,也不存在委托代理的关系,而是一种租赁合同维持下的独立主体间的合同关系,在汽车租赁公司让其承租者提供劳务服务并为其支付报酬时,承租者仅对租赁公司负责,如果出现违约行为,承租人只对汽车租赁公司负责,而车主也无权直接要求承租人承担责任,对于车主的损失则由汽车租赁公司承担,在这样一个关系中就出现了三方两对法律关系,一是汽车租赁公司与承租人间的租赁关系,一是车主与汽车租赁公司间的委托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二章对行纪合同中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对现实中存在的汽车租赁公司提供的酒后代驾服务,并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可以划分为:车主根据与汽车租赁公司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汽车租赁公司需承担除代驾司机故意或重大过失外的一切法律责任。

  个人提供的有偿代驾服务——“黑代驾”。这种代驾服务主要是指一些私人司机在一些大型娱乐场所(KTV、迪厅等)、酒楼、宾馆等场所等候,看见有饮酒者而主动上前招揽生意(类似于现在的摩的),双方如果在价格等服务方面达成一致的话,一个口头的酒后代驾协议就形成了。

  由于这种服务比较松散随意,没有统一的标准,所以在服务的价格上也主要是双方协议,于是双方就形成以车主为接受劳务一方,代驾司机为提供劳务一方为内容的劳务合同关系。劳务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一方为接受劳务一方提供劳务服务,由接受劳务一方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系的建立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或者其他形式。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所以劳务关系主要由合同法、民法和侵权责任法来调整,而劳动关系则主要由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来调整。对于劳务关系,侵权责任法作为一个特别法对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所以在“黑代驾”中如果出现事故,各方的法律责任可以概括为:如果事故造成代驾司机自己的损失,那么要根据双发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如果造成的是第三人的损失,一般情况下车主就是对外责任的唯一责任人,只有在代驾司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代驾司机才会和车主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间机构提供的有偿酒后代驾服务。中介机构应车主的要求为其寻找酒后代驾的司机,中介根据车主要求将找到的代驾司机介绍给车主,促成双方达成代驾协议,最后从委托方收取佣金,从而形成一个居间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居间人在此主要扮演一个中间者的身份,仅仅提供一个订约的机会,不参与代驾协议实体内容的任何一个环节。

  委托方与代驾司机在居间人的介绍下,就酒后代驾一事达成协议,这种代驾类似于“黑代驾”使当事人双方形成一种雇佣形式的劳务关系,这种关系可以是书面的协议来确定的,也可以是当事人的口头商定,但对当时人的权利义务的设定仍然不能脱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和民法及合同法对此的相关规定,双方的具体责任划分为:如果出现事故,事故造成的是代驾司机自己的损失,那么要根据双发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如果造成的是第三人的损失,只有在代驾司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代驾司机才会和车主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他情况下车主就是责任人。

  法和侵权责任法来调整,而劳动关系则主要由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来调整。对于劳务关系,侵权责任法作为一个特别法对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所以在“黑代驾”中如果出现事故,各方的法律责任可以概括为:如果事故造成代驾司机自己的损失,那么要根据双发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如果造成的是第三人的损失,一般情况下车主就是对外责任的唯一责任人,只有在代驾司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代驾司机才会和车主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间机构提供的有偿酒后代驾服务。中介机构应车主的要求为其寻找酒后代驾的司机,中介根据车主要求将找到的代驾司机介绍给车主,促成双方达成代驾协议,最后从委托方收取佣金,从而形成一个居间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居间人在此主要扮演一个中间者的身份,仅仅提供一个订约的机会,不参与代驾协议实体内容的任何一个环节。

  委托方与代驾司机在居间人的介绍下,就酒后代驾一事达成协议,这种代驾类似于“黑代驾”使当事人双方形成一种雇佣形式的劳务关系,这种关系可以是书面的协议来确定的,也可以是当事人的口头商定,但对当时人的权利义务的设定仍然不能脱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和民法及合同法对此的相关规定,双方的具体责任划分为:如果出现事故,事故造成的是代驾司机自己的损失,那么要根据双发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如果造成的是第三人的损失,只有在代驾司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代驾司机才会和车主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他情况下车主就是责任人。

  网友评论

  @用户xgnnh3xj4t[四川宜宾]:呵呵,出门喝酒,车就放到家里。。。总会有不喝酒的的朋友开车去,挨个送呗

  @请叫我酷酷志[山东临沂]:说得好像正规平台安全似的?具体你就参考只赚差价的中奸商!

  @我1ove我家[广东深圳]:市场很大,触发犯罪

  @如意龚子[广东广州]:送出租上就行了

  @用户5731549726[山东临沂]:都想好了要代驾为什么不打滴出门呢?是怕别人不知道你有车吧!

  @yeduwuren[山东淄博]:代驾需谨慎

  @泡沫yy_97857[山东临沂]:说得好像正规平台安全似的?具体你就参考只赚差价的中奸商!

  @caogushu[浙江嘉兴]:那个行业都会出现这种败类。

  @嘉懿518[山东威海]:找代驾的时候一定要谨慎。

  @caogushu[浙江嘉兴]:简直防不胜防。

  文章来源:法帮网

  相关阅读:

  代驾行业套路太多:黑代驾随意加价 有人骚扰女客户

  代驾行业套路太多:黑代驾随意加价 有人骚扰女客户 调查动机 自醉驾入刑以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逐步成为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的良好习惯。随之而来,代驾市场发展越来越快。然而,随着蛋糕越做越大,代驾行业的一些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 前新闻主持人郎永……[更多]

  无偿“代驾”发生事故谁之责?

  无偿代驾发生事故谁之责? 欢聚后为醉酒同事驾车,途中竟发生车祸,为1万元赔偿款车主将代驾同事诉至法院。日前,合肥市包河法院审结了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最终法院判决代驾同事承担1万元的赔偿责任。 张某称,他与王某是公司的同事,有一日该公司的老板请……[更多]

  代驾司机造成交通事故由谁来赔偿?

  代驾司机造成交通事故由谁来赔偿? 现代社会,请人代驾已经逐渐成为有车一族在酒后或者其他不方便时候的习惯选择。代驾司机通常驾龄较长,驾术较好,但因为机动车本身因高速运行存在的危险性,有时候即使代驾司机技术高超,也无法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在这种……[更多]

  代驾出意外谁担责?

  代驾出意外谁担责? 摘要:找人代驾出了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来承担呢?应承担多大的责任呢?这种代驾出了交通事故的应视具体情况而定,要看当事人之间是处于什么关系等问题。下面由找法网交通事故专业律师为您介绍一起因代驾而负全... 摘要:找人代驾出了交通事……[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新闻首页头条推荐: 北方人一次买百斤白菜囤着过冬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推荐律师
新闻排行榜
立法律界评论时讯
视频推荐
视觉焦点
每日推荐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