圳上市公司“壳化”成因之二:主业及核心能力虚化
主营业务萎缩、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能力与核心优势趋于弱化甚至虚化是深圳本地上市公司陷于“壳化”的另一内在成因。自1994年深圳本地上市公司首次出现亏损现象起,32家“壳化”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除1997年度比1996年度微弱持平外,逐年递减。32家上市公司中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比前一年度滑坡的,近年一直占到一半左右的比重;其他主要经济指标如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指标更呈急挫之势。1998年度会计方法发生变更,32家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中包含了3项费用在内,如果扣除3项费用之后,主营业务利润下降趋势尤其明显。
进一步参考其他信息数据,这些“壳化”上市公司中,有两个值得注意并且具有一定共性的倾向,一是控股化倾向,二是业务和竞争趋同化倾向。大约有10余家上市公司,本身已经基本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经营活动,而以投资设立的子体公司面向市场,上市公司转而成为控股公司,典型的如ST宝安、深物业、深深房、ST英达等,占了“壳化”上市公司中的1/3以上,造成滥施多元化投资、主业弱化、竞争能力急剧下降的恶果。几乎所有的亏损上市公司都横跨3个以上的行业,而1998年的财务数据显示,每个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都低于3亿元,远未形成规模经营效益,赢利能力低下。主营业务过于分散反映在资产结构上,还表现在长期投资比重过大,实际收益微乎其微甚至亏蚀严重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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