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治新闻 > 法治评论 >

【法帮时评】陕西安康发生2死1伤砍人事件? 散布谣言者已被拘

2017年11月27日11:07        李哲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时评】陕西安康发生2死1伤砍人事件? 散布谣言者已被拘

  

 

 

  11月20日,一网名“表姐♂”的网友在百度安康吧发布名为“看了朋友圈一堆人追着白车砍”的帖文,经安康汉滨警方调查核实均为谣言信息。目前警方已对这些制造传播谣言信息行为依法展开调查并将做出依法严肃处理。【详细】

  

 

  律师点评

  网络造谣时常发生在社会中,对于网络造谣,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进行规定,以净化网络空间,网络造谣视其程度的不同最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因此,大家不要对消息不加求证的基础上,以身试法,制造谣言。

  法帮说法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2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

  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5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网友评论

  @雨中奔跑的犀牛_657[山东滨州]“散布谣言无疑雪上加霜,要严惩

  @缘来2010你[北京]”此类事件比较多。

  @深奥石峰疫情_330[云南曲靖]:拘的好,造谣者就该严惩,还社会一点真声音。

  @九月的高跟鞋00[山东淄博]“一些公知教授律师最喜欢这类“素材”了。

  @人在旅途的Gao[北京]”呵呵,一些公知教授律师最喜欢这类“素材”了。

  @飞机飞远了[吉林吉林市]:散布谣言被罚的案例也有不少了怎么还有人去散布谣言。

  @头条新闻[北京]:散布谣言对她来说有什么好处。

  @冰城全能骑士[黑龙江]:真是没事闲的。

  @诺斯冻手[浙江]:怎么总有这种人渣。

  @TutuShou_[浙江]:看来惩罚的还是轻了不然怎么这么多这种人。

  文章来源:法帮网

  相关阅读:

  陕西安康发生2死1伤砍人事件? 散布谣言者已被拘

  陕西安康发生2死1伤砍人事件? 散布谣言者已被拘 11月20日,一 网 名表姐♂的 网 友在百度安康吧发布名为看了朋友圈一堆人追着白车砍的帖文,经安康汉滨警方调查核实均为谣言信息。目前警方已对这些制造传播谣言信息行为依法展开调查并将做出依法严肃处理。……[更多]

  有打击谣言工夫,何不去核查矿难真相

  有打击谣言工夫,何不去核查矿难真相 矿难发生后,不去查清事实、追究相关责任人,反倒忙着打击所谓谣言,有那个工夫,矿难真相可能已经查得差不多了。何必要等到煤矿负责人投案自首,才恍然大悟。 矿难发生后,不去查清事实、追究相关责任人,反倒忙着打击……[更多]

  地震后,谣言为何没有飞起来

  九寨沟地震后,谣言为何没有飞起来 九寨沟地震后中国互联网的表现,提供了难得的乐观一面:互联网正面的作用正在显现,技术变革并不仅仅只有悲观的结局。 8月8日到9日,四川新疆接连发生地震。尤其九寨沟7 .0级地震,造成19人死亡,数百人受伤,几万游客被困……[更多]

  治理食品谣言,举报机制须先完善

  治理食品谣言,举报机制须先完善 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举报的平台和机制,把举报机制纳入食品谣言智能预警处理平台,从而对食品谣言治理进行闭环管理,真正建立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紫菜是塑料做的顶花带刺的黄瓜有毒甲鱼是用避孕药喂大的近年来,随着微……[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新闻首页头条推荐: 北方人一次买百斤白菜囤着过冬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推荐律师
新闻排行榜
立法律界评论时讯
视频推荐
视觉焦点
每日推荐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