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罪”处罚规则

2017年12月25日16:15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嫖娼罪”处罚规则

  (一)原则:公安机关对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

  (二)公安机关对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

  1、治安处罚

  (1)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一般嫖娼者

  (2)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

  2、对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

  (1)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嫖娼

  (2)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

  (3)因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嫖娼的。

  (4)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三)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注意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人格权、隐私权。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应当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相关阅读:

  “嫖娼罪”处罚具体如下

  嫖娼罪处罚具体如下 (一)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更多]

  对于“嫖娼罪”处罚简而言之如下

  对于嫖娼罪处罚简而言之如下 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更多]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更多]

  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是多久?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治安处罚知识排行榜
治安处罚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