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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帮时评】大学生冒充教师猥亵女生:配合性教育调查可奖学分

2018年01月11日15:13        李哲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时评】大学生冒充教师猥亵女生:配合性教育调查可奖学分

  

 

  

 

  北京某大学在校生王某,虚构该校教师等身份,以配合性教育调查可奖励学分为由,将两名女大学生骗至酒店拍摄暴露身体隐私的照片,并实施猥亵。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一审因强制猥亵罪获刑一年两个月后,王某提出上诉后,北京市二中院维持了原判。 【详细】

  

 

  律师点评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刑法规定:一、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帮说法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愿而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猥亵罪的对象从"妇女"扩大到"他人",男人的性自由也将得到法律保护。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刑法第237条第1款,第2款),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网友评论

  @咔兹咔兹吃炸鸡[北京]:就是的,难道一点儿脑子都没有?那女的也是个bitch

  @边走边录六六[黑龙江牡丹江]:这应该上头条。。。

  @杨鑫祎999[辽宁沈阳]:六组好像办过这种案子。

  @Erving杰[广东]:判得太轻了

  @38度南阳[河南]:这?!

  @子辰物语[河北廊坊]:评论比新闻还精彩允悲

  @一小只雯华[江苏南京]:一年你就知足了!没有判三五年都好了!

  @高中生菠萝[内蒙古呼和浩特]:为了一个学分,至于么

  @山西翼城反邪教[山西临汾]:大学生冒充教师猥亵女生:配合性教育调查!

  @王文刚同学[内蒙古]:20岁的人怎么会上这种当

  文章来源:法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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