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治新闻 > 法治评论 >

【法帮时评】海归卖火柴枪被释放:2次鉴定结果不同 称不会再碰

2018年01月26日14:09        李哲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时评】海归卖火柴枪被释放:2次鉴定结果不同 称不会再碰

  

 

  

 

  1月24日晚,正在陕西家中的于文萍接到一个电话,上海宝山区看守所的工作人员通知她,郑宇哲的取保候审已被批准,将于25日正式释放。【详细】

  

 

  律师点评

  依据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定型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各类枪支、弹药,包括自制、改制的枪支、弹药和枪支弹药生产企业研制工作中的中间产品,被称为“非制式枪支”。

  法帮说法

  根据我国枪支管理规定,我国对枪支的制造实行特别许可制度,未经依法获得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制造枪支,非法制造枪支会受到法律的惩处。我国刑法第125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相关法规

  为规范对涉案枪支、弹药的鉴定工作,确保鉴定合法、准确、公正,特制定本规定。

  一、鉴定范围。公安机关在办理涉枪刑事案件中需要鉴定涉案枪支、弹药性能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制式枪支、弹药,是指按照国家标准或公安部、军队下达的战术技术指标要求,经国家有关部门或军队批准定型,由合法企业生产的各类枪支、弹药,包括国外制造和历史遗留的各类旧杂式枪支、弹药。

  本规定所称非制式枪支、弹药,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定型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各类枪支、弹药,包括自制、改制的枪支、弹药和枪支弹药生产企业研制工作中的中间产品。

  二、鉴定机关。涉案枪支、弹药的鉴定由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当事人或者办案机关有异议的,由省级公安机关复检一次。各地可委托公安机关现有刑事技术鉴定部门开展枪支、弹药的鉴定工作。

  三、鉴定标准。

  (一)凡是制式枪支、弹药,无论是否能够完成击发动作,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

  (二)凡是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包括自制、改制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对能够装填制式弹药,但因缺少个别零件或锈蚀不能完成击发,经加装相关零件或除锈后能够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

  (三)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GA/T 718-2007)的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四)对制式枪支、弹药专用散件(零部件),能够由制造厂家提供相关零部件图样(复印件)和件号的,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散件(零部件)。

  (五)对非制式枪支、弹药散件(零部件),如具备与制式枪支、弹药专用散件(零部件)相同功能的,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散件(零部件)。

  四、鉴定程序。对枪支弹药的鉴定需经过鉴定、复核两个步骤,并应当由不同的人员分别进行。复核人应当按照鉴定操作流程的全过程进行复核,防止发生错误鉴定。鉴定完成后,应当制作《枪支、弹药鉴定书》。《枪支、弹药鉴定书》中的鉴定结论应当准确、简明,同时应当标明鉴定人、复核人身份并附有本人签名,加盖鉴定单位印章。《枪支、弹药鉴定书》应附检材、样本照片等附件。

  五、鉴定时限。一般的鉴定和复检应当在十五日内完成。疑难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

  网友评论

  @用户1002721307[浙江杭州]:真是小题大作,吃饱饭无聊,不学无术的一群人也在破案,鄙视这个人群!

  @静默的海上明月[浙江绍兴]:那制造烟花爆竹的是不是更加严重了,以火药做动力,动能肯定远远大于火柴棍了,更加要抓起了啊。要牢底座穿拉。

  @朴实无华6888[江苏无锡]:小题大做+有必要吗?

  @用户6186136327[河北唐山]:玩具也可获罪,实在是荒唐。这种东西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就有了,只不过是用链子瓣做的,很土气,为的就是听响声。

  @最爱蓝色的天[四川绵阳]:楼上已经有人说了,这是一群不学无术的人搞出来的事。他们的目的无外乎给自己制造功绩,制造自己业绩好的假象,以此获得更多的利益。这个和天津那个案子(路边打气球的玩具枪被鉴定为真枪)一模一样。

  @用户56hh8hcsrw[广东广州]:屡屡破获涉枪大案,要案,轰动国内国际,引来讥笑声一片。

  @静默的海上明月[浙江绍兴]:应该算制造火箭弹了,简直是跨国军火制造商了

  @srww2014[湖北襄阳]:一根火柴算一发子弹,卖火柴的就变成贩卖军火批发商了,

  @pop轮回[江苏镇江]:人家卖的就是一火柴枪,结果你检验的时候塞的是火药+铅弹?是不是我卖个水管你还要塞火药给我判定枪支?网上那么多卖高压气枪组件的不去查,还上海跑那么远去查个火柴枪?

  @afdsdfasdfsaf[浙江宁波]:一群人拿着几根火柴当枪使笑cry,这听着都不符合逻辑,却在这里成了严重的刑法问题,这是法制的进步还是后退?

  文章来源:法帮网

  相关阅读: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立案标准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案(刑法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携……[更多]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立案标准

  1.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案(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三、四款)]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将枪支出租、出借给未取得公务用枪配备资格的人员或单位,或者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2.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将枪支……[更多]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1.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更多]

  非法持有枪支罪与贩卖毒品罪(30克以上)数罪并罚后十年以下的辩护成功案例

  被告人金某某,男, 1984 年 8 月出生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 A 地市白云区,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因本案于 2013 年 1 月 29 日被刑事拘留,同年 3 月 7 日被依法执行逮捕。现羁押于辽宁省 J 地市看守所。 辩护人白雪,辽宁凌……[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新闻首页头条推荐: 吴咏宁坠亡背后的“魔鬼契约”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推荐律师
新闻排行榜
立法律界评论时讯
视频推荐
视觉焦点
每日推荐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