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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帮时评】14年老员工不服调岗被开除 公司被判赔近45万元

2018年04月27日11:57        李哲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时评】14年老员工不服调岗被开除 公司被判赔近45万元  

现实中,大家或许常遇到被公司调整岗位的情况,有的公司会提前与员工谈,而有的则直接让员工搬东西换地方。《劳动法》规定,公司制定或修改与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时,应该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并公示告知员工。【详细】

  律师点评

  调整岗位属于关系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司行为要讲求合情合理,将员工调整到完全不适合的岗位,公司的行为也不合情理。如果员工对调岗不接受,可以找公司工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申诉维权,而不是用旷工的行为来‘以暴制暴’。除非员工可以证明自己的旷工行为系公司调岗导致其无法工作,并举证证明其旷工的合理性。

  法帮说法

  “公司主动与员工解除合同,一般发生在员工不能胜任当前工作的情况下。如果员工确因能力问题不能胜任现有岗位,公司可以进行调岗,对员工进行培训。如果之后还不能胜任,那公司可以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上内容在劳动合同及公司规章制度中一般都会有所载明。”

  相关法规

  “《合同法》第39条将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作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之一。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由于关涉劳动者重大劳动权利,因此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并且根据《合同法》,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并告知劳动者。劳动者以旷工的方式拒绝单位合理岗位调动,单位有权依据劳动合同约定、内部规章制度等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支付经济赔偿金。”

  网友评论

  @有话要讲[北京]:企业应当有用人的自主权,包括调动职工岗位和待遇的权力。政府部门不应当干预。本案中法院的决定是完全错误的。当了官也要能上能下,但只有当了官才会工资待遇不能变。这是法院把政府的一套用到企业里来。这个法官应当下岗。

  @我爱喝格瓦斯汽水[北京]:公司不能决定一个人有没有能力胜任某个职位?? 或者说。某位员工有没有能力,是劳动局来判断,还是法院来判断? 以后,公司要内部调岗,需要找那个部门申请呢?

  @mount_a[黑龙江哈尔滨]:无过错降职不降薪,高明!领导位置下来了,待遇不变。增加负担!

  @清风1236688[广东广州]:大错特错,如果上级要某个下级走人,是不是降薪降职就可以了,一万块砍到500,让你自动辞职,一毛钱都不用赔。所以你不是没脑就是太黑心,注定了你一辈子是个悲剧。

  @用户5873540278[广东韶关]:能上能下,岗位调整很正常(特别是私人企业),不服从分配,开除应当,为什么要赔偿?

  @窗外麻雀_004[北京]:公司判断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员工申述自己胜任岗位,双方各自取证支持己方观点,最终法院裁定,有毛病吗?

  @翱翔空中的雄鹰[广东广州]:这是在找借口除掉年龄大的员工。

  @孤独剑960806[广东广州]:以为都是你们政府干部,只上不下吗?

  @美好wx1103[广东湛江]:这个回答证明你学习劳动合同法没有合格,企业有用人的自主权,但企业不能对抗劳动合同法,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取得一致,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

  @Design_ER[北京]:在一个公司工作14年,这在如今的很多企业里都是无法想象的事,只能说这公司太好了,如果是普通私企,辞你没商量,还特么能让你告了

 

  文章来源:法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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