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要理解“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都算!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患职业病的;
-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有很多人忽略了这一点,其实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也算工伤!!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的情况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不属于工伤的情况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工伤:
- 故意犯罪的;
- 醉酒或者吸毒的;
- 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公司申请工伤认定
- 发生工伤后30天内单位应当申请工伤认定。
-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单位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各地的细节要求可能不同,应按当地劳动部门的要求提交 1) 工伤认定申请报告(单位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正式文件); 2) 工伤认定申请表; 3) 受伤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5)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首次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复印件)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6) 提供证言材料(需要证明人签名)。
五、员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 前提:工伤发生后30天内单位未为员申请工伤认定;
- 时效:工伤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 申请主体:受伤员工(或受伤员工家属);
- 受理主体: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一般来说,员工在哪个社保局(或社保分局)缴交社会保险的即到该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局的窗口中一般会有一个专门受理工伤的。 若没有缴交社会保险的,则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企业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
六、准备材料
- 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申请表可以在社保局窗口领取,亦可以到社保局网上打印。
-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需要提供原件核对;
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若无法证明劳动关系的,则可能需要先提起劳动仲裁,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 受伤相关材料证明复印件,需要提供原件核对;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七、程序
- 受理或不予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以上材料后,会在15天内作出决定是否受理:
- 若受理的给出《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 ;
- 若不受理的给出《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
- 对于受理决定,申请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复核。
- 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八、工伤维权的注意事项(重要!!!)
- 评估需要法律维权的可能性
作为员工而言,发生工伤后,躺在病床上休息时,不妨自己评估一下,自己将来需要“维权”的概率有多高。如果你在一家制度健全的大公司工作,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样样齐备,那么一般情况下,需要“维权”的可能性并不大。但如果你一没合同,二没社保,那么你就必须要做好维权的准备了。
- 准备能够证明“工伤”性质的材料
发生工伤后,应及时报警,打120叫救护车。120医疗急救是有记录的,对事发状况有一定的证据保存作用,有利于认定工伤。另外,应及时联系事发时在场人员,请其出具证词,证明受工伤的事实。
- 保存医疗资料
发生工伤后,所有的医疗资料应尽可能掌握在自己手中。如果单位表示要为员工申报工伤,需要提交资料,则员工可以将复印件交给单位,原件要保留在自己手中!原件要保留在自己手中!原件要保留在自己手中!如果劳动部门要求查看原件,员工应自己携带原件到劳动部门,不宜通过单位转手,避免发生材料遗失等问题,导致日后工伤无法申报。
- 搜集保存劳动关系的证据
发生工伤后,应保存自己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应想办法与单位补签一份。如果实在无法获得劳动合同,则应当尽量搜集各种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为“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讼做准备。
- 及时申报工伤
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催促单位为自己申报工伤。如果单位在一个月之内还没有申报,或者态度含糊,则员工就应该做好“维权”的准备了。
- 积极协商
发生工伤后,往往都希望尽早获得赔偿。工伤案件,大部分都是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在诉讼中途甚至之前就了结。工伤发生后,通过劳动部门、律师,积极地协商调解,是有利于问题早日解决的。
协商这种事情,需要你情我愿,双方都同意。有些时候,公司和员工之间的意见分歧比较大,怎么都谈不拢,怎么都协商不了。这种情况下,员工不能再犹豫,应立刻采用法律手段维权。很多时候,单位和员工自行协商谈不成,但在员工一纸诉状把单位告上法庭,摆出“依法维权”的姿态后,在法官、仲裁员的主持之下,向用人单位释明法律,告诫法律风险,往往又能够达成调解,这也可以算是一种“以打促和”、“以战争求和平”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