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因盖发票专用章时没章清,在旁边又盖了一个可以吗?
法帮网解答: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政策强调“一次性”。因此,只允许加盖一个发票专用章,如果没盖清楚,不允许在旁边再盖第二个发票专用章了。
相关阅读:
律师 VS 律所:一张名片、一个工位、一纸发票
律师 VS 律所:一张名片、一个工位、一纸发票 如果问一个律师你们律所怎么样,估计这个问题就像问一个学生他的学校如何一样,自己单位的同事们在一起,对自己的所会各种吐槽,但是如果别人说它哪里不好,内心还是会不太乐意。 鉴于律师行业的特殊性,律所和……[更多]
7月1日起,税总明确发票不再属于唯一扣税凭证
7月1日起,税总明确发票不再属于唯一扣税凭证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收款凭证、内部凭证、分割单等也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将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