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盖章时盖成公章了,可以用吗?是否还需要补盖发票专用章?
法帮网律师解答:
都不可以,补盖也不行。
一句话,除特殊情况以外,在开具发票时发票上必须加盖用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加盖其他印章无效。
其中特殊情况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690号)规定第一条关于税控收款机发票盖章问题规定:“鉴于目前税控收款机开具的卷式发票上已打印纳税人名称(即收款单位名称)、纳税识别号,同意你局在上海市范围内试点,试行税控收款机卷式发票开具时不加盖发票专用章,以方便纳税人开具操作。其他发票开具仍需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
最后,陕西会计培训指出发票盖章虽是小问题,却不可不讲究。一方面,它体现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会计人的涉税风险意识。如果您还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咨询我们西安会计培训班。学会计,就是信达,名师授课,小班教学,独特的真账实操教学,让你三个月即可上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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