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关系
依据婚姻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 王涛的生母可以依据法定继承方式继承王涛的遗产
依据婚姻法: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依据继承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互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相关阅读:
解除收养关系后一定要恢复和亲生父母的关系吗?
解除收养关系后一定要恢复和亲生父母的关系吗 ? 《收养法》第二十九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更多]
如何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
如何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 ? 建立合法收养关系是对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双方的法律保护,同时也具有防止及减少拐卖儿童社会犯罪发生的作用。一般情况下,可以被收养的孩子应为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生父母由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同时……[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