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什么关系?
实践中的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我们不能简单地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或是否提供了劳动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唯一判断标准。很多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并非持续不断地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当劳动者连同其相关档案调入用人单位后,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其安排工作岗位。如果劳动者拒绝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并征求劳动者意见后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劳动者仍不提供劳动或不能胜任时,用人单位应该作出除名决定彻底解除劳动关系,以维护其内部劳动管理秩序。
劳动者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处理?
劳动者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如何处理,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况。如果劳动者本身年满16周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条件,应按实际劳动关系确定劳动关系的主体,实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如果工作岗位对于劳动者的条件有特别要求,而实际劳动者并不符合这一要求,则劳动合同无效。如果是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无效。但劳动合同确认无效后,用人单位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该成年人或其他劳动者因工作遭致伤害的,应由用人单位负责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相关阅读:
劳动关系和保险代理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和保险代理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与保险代理关系在法律特征上存在以下区别: 一、从主体上看,劳动法律关系中的劳动者主要是以职工身份从事劳动,除特殊部门和特殊岗位外,一般不作资质限制,劳动者属于单位编制内职工。保险代理人是以代理人的身份从……[更多]
明确区分什么是劳动关系
明确区分什么是劳动关系 首先,根据《劳动法》第2条第2款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上,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2条,其排除了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