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过错去哪找理由
1、诊疗阶段常见的医方违规行为:
(1)未详细询问病史及必要检查就得出诊断的;
(2)未对检验提示的异常情况作病因鉴别检查就得出诊断的;
(3)患者病情需要留院观察未予留院观察的;
(4)对病情复杂或危重患者未按规定请示上级医生或未及时安排院内院外会诊的,或会诊未及时进行的;
(5)护理人员没有按照护理规范、常规要求进行护理观察的;
(6)用药不当: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使用说明书或临床用药原则;滥用抗生素;违规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
(7)麻醉不当:如麻醉前对病情评估不足影响手术效果的;麻醉前、麻醉期间用药不当的;麻醉方式选择不当的;麻醉苏醒期治疗、护理不当的;
(8)手术不当:如适应症、禁忌症、手术时机掌握不当,手术违反相应手术操作规程,并发症的防范与处置不当等;
(9)术后治疗、护理不当;
(10)使用实验性药物或诊疗方法,没有依法充分说明风险、履行告知义务的;
(11)病危患者的急救不符合急救原则的。
2、病历记载中院方常见的违规行为:
(1)病历不完整,存在隐匿或销毁可能的
(2)病历存在伪造、篡改可能的;
(3)重要病历记载与事实不符的,或记载内容相互矛盾的;
(4)告知内容没有书面记录的;
(5)非经治医生、护士书写或无签名的;
(6)影像资料记载的姓名、摄像时间与患者实际情况不一致的;
(7)病理送检申请单、病理切片、检验报告互相矛盾的。
3、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常见的违规行为有:
(1)医疗机构不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超范围执业的;这个在民营医院很常见,患者一定要留意;
(2)医务人员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建议患者重要点留心口腔、整形、美容等机构;
(3)对急诊患者、病危患者存在拒绝诊治或延误诊治的;
(4)对病情需要转院的患者拒绝转院,或转院不符合规范的;
(5)存在过度检查的;
(6)存在不当的使用药物或医疗器械的。
(7)侵犯患者隐私权、名誉权、知情同意权并导致患者损害的行为,比如曾有医生把沌河;
(8)院方存在医疗管理上的缺陷:例如各科室协调障碍导致延误诊治等。
二、如何区分责任
医疗过错行为的责任程度指在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中的诸因素中,医疗过错行为所占比重(医疗过失参与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错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司法实践中,医疗过失行为参与度是确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要依据。一般而言,鉴定结论为医方负完全责任,法院会判决医方承担100%的赔偿责任;鉴定为主要责任,会判决医方承担70%以上的赔偿;鉴定为次要责任,会判决医方承担30%以上的赔偿责任;鉴定为轻微责任,会判决医方承担30%以下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