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劳务派遣资质办理的地点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二、劳务派遣资质需要出具的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三、办理《劳务派遣资质证书》应出具的材料。
(1)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
(2)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3)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
(4)办公用房证明(契约、租用协议、产权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劳务派遣资质怎么办理
(1)劳务派遣组织具备法人资格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到市、区县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
(2)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由主办单位按隶属关系经区县劳动局、市属企业主管部门审核;(3)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
(5)对符合条件的,核发《资质证书》